经庆元县委同意,近期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委党校、县行政服务中心等8家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有关领导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委巡察组组长吴云芬、范庆龙、林显平、沈光友分别向县财政局等8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
县财政局党组
县委巡察组指出,县财政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财政“大管家”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廉政风险;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内部管理不够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基层党建工作不够规范;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上轮巡察仍有个别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
县民政局党组
县委巡察组指出,县民政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推动落实重点工作力度不足,成效不够明显;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工作作风不够严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内控管理不到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资金补助审核把关不严谨,存在风险隐患;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上轮巡察整改不够到位,少数问题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个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县水利局党组
县委巡察组指出,县水利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重要论述尚有不足;高质量推动新时代水利事业发展力度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不够严格;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工程项目监管不够有力;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财经领域风险意识不强,监督管理不力;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人员聘用和干部管理工作仍需规范;上轮巡察仍有部分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未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存在纸面整改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县委巡察组指出,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交通工作新精神和新要求不够深入扎实;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履行主责主业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内控管理执行不到位;形式主义问题突出;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有力;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上轮巡察整改少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个别问题持续整改仍有欠缺,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团县委
县委巡察组指出,团县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尚有差距;推进新时代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弱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内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财经领域监督管理失之于宽;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任免、聘用、管理不够规范。
县妇联党组
县委巡察组指出,县妇联党组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存在差距,推进妇联改革不够有力;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创新意识不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来料加工奖补政策不尽合理,资金奖补存在廉政风险隐患;内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执行组织人事制度不严格;上轮巡察整改不够到位,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
县委党校
县委巡察组指出,县委党校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不够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党校职能仍有短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缺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正风肃纪不严不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有力;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上轮巡察整改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个别问题整改仍不到位。
县行政服务中心党组
县委巡察组指出,县行政服务中心党组纵深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尚有不足;职责履行不够充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内部管理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落细整改举措,切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销号。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把抓整改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等方面,充分运用好我县巡察整改闭环监督机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持续深化“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形成巡察整改监督合力,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