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拟补助名单的公示
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8-22 10:13:11
来源单位:
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编辑:
范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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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浙财企〔2020〕73号)、《关于印发庆元县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庆发改〔2022〕42号)、《关于组织申报庆元县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的通知》等的要求,现将拟给予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的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申报单位 | 法人 代表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议补助金额 |
1 | 丽水正好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夏之罡 | 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 | 运营补助 | 充电设施运营实际充电量(非高速708221.4千瓦时,高速36112.78千瓦时) | 9.1564万元 |
2 | 丽水七星电力有限公司 | 翁菁蕾 | 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 | 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建成火车站充电站(含充电桩2台,可提供服务的充电枪4把,合计额定充电功率为240千瓦) | 5.8436万元 |
合计15万元 |
公示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单位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单位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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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