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政办发〔2020〕35号文件,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2年8月23日至8月29日
监督电话:0578-6059276
序号 | 用人单位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毕业时间 | 补贴金额(元) |
1 | 浙江光辉工具有限公司 | 吴丽琴 | 332525********5525 | 2020.06 | 1000 |
合计(元) | 1000 |
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