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学年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申报开始啦 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为减轻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的负担,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1月4日起,2022年度庆元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开始申报。
据悉,此次申报包含残疾大学生学费住宿减免、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奖励补助、基础教育生活补助三个方面。
残疾大学生学费住宿减免的对象需入学前为庆元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中国境内各高校注册就读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本科学生和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补助标准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进行补助,学费补助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住宿费补助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中外合作班、中外合作院校或通过交流、交换等其他原因到境外学习的残疾人大学生,其在境外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减免标准,参照原所在境内就读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
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奖励补助的对象为入学前为庆元县户籍,本人或父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2022学年就读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高等院校(专科、本科)的残疾人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不含已奖励的2022学年新生录取的残疾人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补助标准为残疾人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大学本科每学年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的补助。
基础教育生活补助的对象是在我县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就读的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收入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具有庆元县户籍,基础教育阶段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补助标准为我县内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收入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每人每年给予600元的生活补助。对基础教育阶段(含普通高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生活补助。
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可在2023年2月28日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残疾学生本人或父母的残疾证、户口本(户主页、残疾人户口页、本人页)或出生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免冠2寸彩照1张。
此外,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奖励补助的还需提供在校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残疾大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的还应提供学费、住宿费发票原件。同时需要注意“雨露计划”对象与残疾人助学补助不得重复享受。有需要可致电联系人吴荣,联系电话0578-6055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