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庆元县人民法院《(2023)浙1126执541号》案号,公告强制作废。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街222号三楼D区
联系电话:0578-6113288、6271167
序号 | 权利人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开始时间 | 公告天数 | 备注 |
1 | 胡明生 彭丽娟 | 浙(2019)庆元县不 动产权第0001183号 | 城镇住宅用 地/住宅 | 庆元县松源街道五都香蕈大道 99-2号菇香公寓9幢704室 | 2023/11/20 | 15个工作日 | 不动产权证 书强制作废 |
公告单位:庆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