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庆元县“人才租房补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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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23 15:57:43
来源单位: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
作者:
人才工作服务科
编辑:
练端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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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快集聚人才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意见》(庆委办发〔2020〕39号)、《庆元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庆委人办〔2020〕18号)、《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会议纪要2021年1号》《庆元县面向世界一流大学优秀毕业生招引党政储备人才政策补充调整建议》(庆委办发〔2022〕21号)等文件精神,人才租房补贴对象为三类,具体为:①2020年9月30日前,经组织人事部门首次引进到庆元县属企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属企业),入住翔龙佳苑人才公寓的人才;②2020年9月30日后,经组织人事部门首次引进的庆元县属企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属企业),入住翔龙佳苑人才公寓或自行租房的人才;③2022年6月1日后,经组织人事部门首次引进到庆元县属企事业单位,入住翔龙佳苑人才公寓或自行租房的党政储备人才;申报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已购房(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的,不得申领。
经审核,2023年度共有32位同志符合人才租房补贴申领条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希望广大干部群众对享受人才租房补贴的对象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与庆元县委人才办联系,联系电话:6211399 。
中共庆元县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