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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8463/2023-5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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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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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龙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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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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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龙委〔2023〕27号
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乡党委书记负责,乡党委书记不在时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和乡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负责。
二、凡涉及本乡范围能够解决的信访问题,联席会议有决定权、责令处理权、调处权;凡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主管涉事的分管领导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
三、研究制定信访工作制度,研究和制定针对我乡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理预案。
四、对涉法涉诉及本乡无法解决或不属于本乡范围的信访案件分别汇总及时上报。
五、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需要可以随时召开。每次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召集人审核批准。联席会议的成员没有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参加。
中共庆元县龙溪乡委员会
庆元县龙溪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