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元县第二批拟纳入“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的公示
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11-07 15:35:07
来源单位:
庆元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编辑:
吴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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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丽水市“浙里惠民保”中增设长期护理责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2〕69号)、《丽水市“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丽医保发〔2023〕11 号)等管理规定,经专家评审,拟定3家医疗机构纳入“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定点护理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公示期间,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广大社会公众及各护理机构如有异议请通过邮箱或传真反馈。
1. 邮箱:qyxybfwzx@163.com
2. 传真:庆元县医疗保障局:0578-6220080
庆元县第二批“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提供服务方式 | 地址 |
1 | 庆元县人民医院 | 医疗机构 | 入住机构护理 | 庆元县松源街道学后路34号 |
2 | 庆元县中医院 | 医疗机构 | 入住机构护理 | 庆元县石龙街72号 |
3 | 庆元县竹口中心卫生院 | 医疗机构 | 入住机构护理 | 庆元县竹口镇新桥头1号 |
庆元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联合体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