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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元县第二批拟纳入“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的公示

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11-07 15:35:07 来源单位: 庆元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编辑: 吴建荣 点击数: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丽水市“浙里惠民保”中增设长期护理责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2〕69号)、《丽水市“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丽医保发〔2023〕11 号)等管理规定,经专家评审,拟定3家医疗机构纳入“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定点护理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公示期间,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广大社会公众及各护理机构如有异议请通过邮箱或传真反馈。

1.  邮箱:qyxybfwzx@163.com

2.  传真:庆元县医疗保障局:0578-6220080

庆元县第二批“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提供服务方式

地址

1

庆元县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

入住机构护理

庆元县松源街道学后路34号

2

庆元县中医院

医疗机构

入住机构护理

庆元县石龙街72号

3

庆元县竹口中心卫生院

医疗机构

入住机构护理

庆元县竹口镇新桥头1号


庆元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联合体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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