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2019-2022年教育提质专项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 002658260/2023-53966      发布机构: 庆元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12-22 16: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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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负责人

王国飞

联系电话

0578-6121682

地     址

庆元县濛洲街道222号

邮编

323800

项目起止时间

2020.1~2022.12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300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3000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市县财政


其他

3000

其他

3000

实际支出(万元)

3000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2019学年教育提质专项奖励资金

1000

1000

2020学年教育提质专项奖励资金

1000

1000

2021学年教育提质专项奖励资金

1000

1000

支出合计

3000

3000

三、评价报告摘要

概况

教学质量奖每年增加1000万元,用于落实教育提质奖励性绩效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管理绩效,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包括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

预  期

实  际

①强化质量导向,营造教育提质氛围;②落实立德树人,突出教育提质核心;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提质能力;④创新工作举措,增强教育提质活力;⑤加大教育投入,强化教育提质保障。

力争到2022年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总体达到全市中上水平。

未达成产出目标的有:①2022年尚未被评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②未达成2019-2021学年培养省级名师9名目标。

庆元县2022年通过“双普”省级督导评估;2023年8月提交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请,目前尚未发布通过省级督导评估通告,较总体目标有所落后。

评价结论

“庆元县2019-2022年教育提质专项奖励资金”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1.61分,综合评定为“优”。

主要绩效

情况

庆元县实现“丽水市智慧校园”创建100%达标;2023年7月通过省级“双普”评估。2019-2022学年,定向培养教师23名,获评省特级教师1人、省教坛新秀4人、市教学名家2人、市教学名师16人、市学科(德育)学科带头人77人、市教学(德育)能手112人、市教坛(德育)新秀473人、市教坛(德育)新苗320人。学生体质健康总达标率分别为96.66%、96.53%、97.77%,优良率分别为54.6%、55.06%、57.86%,连续三年总达标率在95%以上,优良率“三连增”。在2020-2022年期间累计投资1350万元采购全县公办学校信息化装备设备,升级校园网络环境,实现校园网络全覆盖;建设“新型教学空间”,完成全县中小学录播教室全覆盖,创新实验室和新型学科教室等覆盖率达87.5%以上;2020年至2022年10月期间,开设网络同步课堂1645节、网络研修533次,制造中小学段微课350节以上,利用“之江汇教育广场”开展中小学学科资源建设,优选课件、课例、教案等资源650个以上。

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师资力量不足,教育资源不均衡

2、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3、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不完善

相关建议

1、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广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师绩效奖励机制

3、加强学校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推进教育改革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何来平

所长、审核

庆元濛洲税务师事务所


陈瑶

组长、撰稿

庆元濛洲税务师事务所


朱春玲

助理、校对

庆元濛洲税务师事务所


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庆元县2019-2021学年教育提质专项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预算监督实效,促进部门单位提高绩效预算意识和预算管理水平,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71号)、《浙江省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浙财监督[2020]14号)、《中共丽水市委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丽委发[2019]24号)、《中共庆元县委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庆委发〔2019〕63号)等文件要求,我们受庆元县财政局委托,对庆元县2019-2021学年教育提质专项奖励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工作组遵循独立性、公正性、专业性的执业原则,通过资料收集、案卷分析、实地调研与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完成该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推进我县教育改革,全面持续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2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9〕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9〕28号)和《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教育提质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丽委办发〔2019〕21号)文件精神,庆元县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质量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2022年)》,经过三年(2019-2022)努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狠抓常规管理,重过程看效果,推进优质教学,加大师资培训力度,优化评价方式,加强教育督导,引导形成尊师重教氛围更加浓厚、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更加强化,教育质量目标更加明确,教职工工作热情更加高涨的良好发展局面。力争到2022年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总体达到全市中上水平,努力实现“中下经济办出中上教育”的蓝图愿景。

(二)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质量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2022年)》(庆委办发[2019]126)号文件内容,我县主要通过五项措施提高庆元县教学质量,包括:①强化质量导向,营造教育提质氛围;②落实立德树人,突出教育提质核心;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提质能力;④创新工作举措,增强教育提质活力;⑤加大教育投入,强化教育提质保障。

根据庆委办发[2019]126号文件第20条“加强经费保障:在2019年基础上,教学质量奖每年增加1000万元,用于落实教育提质奖励性绩效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管理绩效,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增加部分由县教育局统筹,具体方案由县教育局制定后报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实施”,庆元县教育局制定了《庆元县教育质量奖励分配方案》《庆元县教育提质奖励性绩效即月考核增资部分分配方案参考标准》。

教育提质专项奖励根据《庆元县教育质量奖励分配方案》分为月考核增资、校长绩效奖、住班津贴、衔接教育4项。月考核增资分配范围为高中、中小学、幼儿园和教研室在岗人员,奖金根据学年督导考核,分星级确定学校等级,评估考核等第比例,再按照等第系数计算各校应分配奖金;校长绩效参照《庆元县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为基础,按照学校规模确定分配系数进行分配;教师住班津贴根据各校坐班课排课计算,每节补贴15元;衔接教育为初高中一体化培优衔接教学管理绩效,金额50万元,由庆元中学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并报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三)项目预算资金及使用情况

教育提质专项奖励在2020-2022年期间每年年初安排财政预算1000万元,2020年支付2019学年教育提质奖1000万元,2021年支付2020学年教育提质奖1000万元,2022年支付2021学年教育提质奖1000万元。三个学年的奖励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各校(各单位),各校再根据分配至本校的奖金和本校制定的教育提质奖分配方案,将奖金发放给教师。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2019-2021学年教育提质奖分配汇总表详见下表:

2019-2021学年教育提质奖分配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项目

2019学年分配金额

2020学年分配金额

2021学年分配金额

1

月考核增资

723.8364

726.1155

719.5479

2

校长绩效奖

30.1136

30.3845

30.4521

3

住班津贴(课后服务)

196.05

193.5

200

4

衔接教育

50

50

50


合计

1000

1000

1000

四)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及成效

庆元县通过推进教育质量提升工作,使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总体达到全市中上水平,力争到2022年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一是提高师生素质,优化师生比。2019-2022学年,定向培养教师23名,获评省特级教师1人、省教坛新秀4人、市教学名家2人、市教学名师16人、市学科(德育)学科带头人77人、市教学(德育)能手112人、市教坛(德育)新秀473人、市教坛(德育)新苗320人。2019-2021学年,全县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籍人数分别为17519人、18289人、17730人,学生体质健康总达标率分别为96.66%、96.53%、97.77%,优良率分别为54.6%、55.06%、57.86%,连续三年总达标率在95%以上,优良率“三连增”。2019-2021学年,全县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师生比不高于1:12,特殊教育师生比不高于1:5。二是提升教学装备,提高教育质量。庆元县教育局在2020-2022年期间累计投资1350万元采购全县公办学校信息化装备设备,升级校园网络环境,打造了一张万兆到校、千兆到桌面的全高速校园网,实现校园网络全覆盖;安装“互联网+义务教育”互动课堂设备,建设“新型教学空间”,完成全县中小学录播教室全覆盖,创新实验室和新型学科教室等覆盖率达87.5%以上;2020年至2022年10月期间,开设网络同步课堂1645节、网络研修533次,制造中小学段微课350节以上,利用“之江汇教育广场”开展中小学学科资源建设,优选课件、课例、教案等资源650个以上。三是提升师生素养,教学质量稳步提升。2020-2022年庆元县组织了国家级、省市级信息技术应用各类竞赛75个批次;在竞赛中获得1764个奖励;县中考综合T分持续保持第一名,2021学年平均分、优秀率、合格率、关注率均居全市第二;目前已建成“丽水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36个,“浙江省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项目试点学校”4所,“丽水市研学旅行实践试点学校”2所,“红色基因”教育现场教学基地10个;实现“丽水市智慧校园”创建100%达标;2023年7月通过省级“双普”评估。四是深化师生德育教育,关注师生心理健康。进一步加强德育课程建设,积极提升德育精品课开发;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的中国梦”“喜迎二十大”主题教育,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办主题报告会,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探索符合时代教育的路线。组织中小学生心理教育专职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组建心理健康培训专家库;对在校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建立对二类、三类学生上报危机干预机制,持续动态跟踪心理高危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系列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四个一”工作,有效抓好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各项工作。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实施过程与评价方法

评价工作组在接受委托后,根据绩效评价目的、评价过程中应关注的问题、时间安排等要求,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和设计评价方案,包括收集、整理政策制度性文件、评价依据,确定评价标准,制定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实施程序。在开展绩效评价实施过程阶段,通过收集业务资料、财务资料等采集数据,对项目进行现场勘查、访谈、问卷调查等了解项目实施情况,通过综合分析形成评价结论。评价标准采用计划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比较法,将项目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比较,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二)绩效分析

本次评价所采用的评价指标为《庆元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庆财监督[2023]60号)附件3所列“重点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业务指标、财务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维度进行项目评价,权重设计方面,以100分为满分,项目立项16%、组织实施12%、项目产出20%、项目实施效益22%、财务管理20%、满意度10%。关键评价指标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权重指标

庆元县政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通知》《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教育提质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质量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2022年)》,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浙江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庆元县教育局根据教育提质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教育质量奖分配方案和分配标准,项目立项程序、立项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县教育局的教育提质专项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依据充分,项目资金分配额度与绩效、工作量相匹配;教育质量奖的4项绩效分配内容明确,通过细化各项绩效分配标准使得奖金分配金额能够具体量化。

根据评价细则,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得满分6分,立项程序合规性得满分3分,目标设立合理性指标得满分4分,目标设立明确性指标得满分3分,“项目立项”权重合计得16分。

2、“组织实施”权重指标

根据《庆元县教育质量奖励分配方案》,教育质量奖分为月考核增资、校长绩效奖、住班津贴、衔接教育4项,前三项奖金根据学年督导考核成绩、学校星级评级、学校规模、教师坐班排课等方式和标准分配至各校、局机关、直属单位,分配范围为高中、中小学、幼儿园和教研室在岗人员;第四项奖金每年为50万元,由庆元中学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报教育局同意后实施。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健全,但根据资金分配方案可知,教育提质专项奖励资金属于在职教师绩效奖励性质,和教师工作绩效、工作量挂钩,构成教师整体薪酬待遇的一部分,每年的教育提质奖在计算好资金分配额后通过县教育局党组会议便可执行,然而绩效奖金分配并不能直接体现项目执行有效性,应根据项目实施期间的产出、效益、成果进行综合评估,因此项目执行有效性不予扣分。

根据评价细则,业务制度健全性指标得满分6分,执行有效性指标得满分6分,“组织实施”权重合计得12分。

3、“项目产出”权重指标

评价工作组根据庆委办发[2019]126号文件里的工作目标和5项措施里的提出的具体要求,对照县教育局提供的2019-2021学年高中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师生比数据、全县学生体质健康统计数据、获评省市级名家数量、课外实践、互联网+教育成果、德育教育工作、心理健康工作等资料评估项目效益,未达成产出目标的有:①2022年尚未被评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②未达成2019-2021学年培养省级名师9名目标。庆元县2022年通过“双普”省级督导评估;2023年8月提交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请,目前尚未发布通过省级督导评估通告,较总体目标有所落后,项目产出数量扣2分,产出质量扣1分。

根据评价细则,产出数量指标扣2分得8分,产出质量指标扣1分得9分,“项目产出”权重合计得17分。

4、“项目实施效益”权重指标

推进教育质量提升工作,为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增加教育提质奖励性绩效奖金,一是提升高中、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质量,通过改善教学硬件设施装备,可以提高课堂教学趣味性,提高教学体验,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和技能,提高学习效果;通过参加各项竞赛、创建特色教学基地,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二是通过改善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质量,可以缩小城乡之间、贫富之间的教育差距,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这将有助于减少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三是能够推动当地教育改革,县政府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有助于提高教育的整体水平,促进教育的现代化和适应性,为未来的教育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增强家校之间的联系,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长远发展,同时,良好的家校关系也有助于提高学校的教育效果,促进家长参加学生教育并获得家长的支持,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因此,推进教育提质工作对庆元县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具有较显著的效益和长远发展的必要性。

根据评价细则,社会效益指标扣2.2分得8.8分,可持续性影响指标扣2.2分得8.8分,“项目实施效益”权重合计得17.6分。

5、“财务管理”权重指标

项目资金根据《庆元县教育质量奖励分配方案》分配,分为月考核增资、校长绩效、住班津贴和衔接教育4个部分,资金实际分配与分配方案相符。教育提质专项奖励资金在制定分配方案后由县教育局召开党组会议,资金使用符合单位“三重一大”规定。资金的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健全、符合既定用途,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根据评价细则,财务制度健全性指标得满分4分,财务管理有效性指标得满分3分,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得满分3分,资金到位及时性指标得满分3分,预算执行率指标是满分3分,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得满分4分,“财务管理”权重合计得20分。

6、“满意度”权重指标

评价工作组通过向庆元县高中、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发放调查问卷,从9个方面了解在职教师对庆元县教育提质行动工作的满意度,本次共收回有效问卷147份,平均满意度为90.15%。

根据评分细则,满意度指标得9.01分,“满意度”权重合计得9.01分。

(三)评价结论

“庆元县2019-2022年教育提质专项奖励资金”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1.61分,评价等次划分为四档,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评价综合得分: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综合评定为“优”。各指标得分详见下表:

评价维度

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评价维度等级

业务指标

项目立项

16

16

100%

组织实施

12

12

100%

项目产出

20

17

85%

项目实施效益

22

17.6

80%

财务指标

财务管理

20

20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10

9.01

90.15%

得分合计

100

91.61

91.61%

三、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分析

(一)主要问题分析

1、师资力量不足,教育资源不均衡

浙江省是中国教育改革的先行者之一,也是教育发达的地区之一,然而各市县之间经济差异较大,教育资源投入也存在较大悬殊,存在师资力量不足、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现象。以庆元县为例,作为浙江省山区26县之一,年财政收入不足十亿元,大部分民生、教育、医疗等支出需要通过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因此庆元县教育经费投入也比其他县市少,导致优秀教师、生源流失严重,影响庆元县整体的教育质量。

2、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教育经费的投入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庆元县教师薪酬待遇与周边县差距明显,对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吸引有限,本县培养的省市级优秀名师流失也较为严重。根据县教育提供数据,2019-2022学年离开本县的教师除少部分是家属随迁外,大多为获得省市级荣誉的优秀教师,流失的名师数量与存量相比具有一定的比例,影响了当地教育的总体发展进程,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经济发达城市教育资源更加优质,教师为子女考虑调动工作意愿强烈;另一方面则是教师薪酬待遇较高,对优秀教师吸引较大。

3、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不完善

根据县教育局制定的《庆元县教育质量奖励分配方案》《庆元县教育提质奖励性绩效即月考核增资部分分配方案参考标准》,各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月考核增资奖金分配方案。评价工作组对部分学校的月考核增资奖金分配方案、2019-2021学年奖金发放明细进行分析,认为个别学校制定的月考核增资分配方案尚不能体现教师绩效等级,需要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如2020学年绩效自评,菊隆中学未制定本校的月考核增资方案,2020学年108名教师的月考核增资发放是全部教师统一年度考核金额,考核排名最后的21名教师扣100元给考核排前21名的教师,即年度考核奖励最大差距为200元。

(二)对策与建议

1、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广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浙江省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议通过合理使用数字化教育资源,缩小城乡教育水平差距,提高庆元县整体教育质量。如目前已实现全县中小学录播教室全覆盖,通过开展全县精品课程评选,丰富各类精品课程、拓展课程;引导家长使用浙里办“浙里问学”、微信小程序“之江汇教育广场”、钉钉“实验小学工作台”等完成孩子课程预习;利用全省教育资源,参与学生答疑、英语口语练习等人工智能模型训练,为学生、家长提升丰富的数字化教育资源;通过山海协作与院校、机构合作,引入先进的信息化教育模式;定期举办教育信息化培训和研讨会,提高教师运用信息化技术的能力。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师绩效奖励机制

建议完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为教师提供持续的专业发展和培训机会;加强山海协作增加教师交流学习的机会,学习教育发达地区的先进教学经验。设立优秀教师奖励制度,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完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拉开绩优教师与普通教师之间的绩效奖励级距;设立教师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对获得省级名师、绿谷名师等名师发放奖励,对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根据服务年限、当年工作绩效发放奖励,通过提升薪酬待遇起到激励教师的作用。

3、加强学校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推进教育改革

建议健全校园管理制度,提高学校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加学校间的交流,委派年经教师、骨干教师、校长到教育发达地区交流学校管理经验和校园文化建设经验。定期举办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如文艺比赛、科技竞赛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鼓励学校开展个性化的课程设置,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和发展;深入推进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制定科学、全面的学生评价标准,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其中。

四、附件

1、庆元县2019-2021学年教育提质专项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及分析

2、调查问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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