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庆政干〔2023〕12号
县政府决定:
范良敏任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庆元县濛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吴慧芬任庆元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金土任庆元县松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沈吴艳的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小新的庆元县松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