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庆政干〔2023〕11号
根据2023年10月26日庆元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范修亮任庆元县民政局局长;
吴思文任庆元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免去其庆元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吴孚郎任庆元县水利局局长,免去其庆元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胡元胜的庆元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正文: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范修亮等职务任免的通知.pdf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