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抽评情况的通报
县属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县级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庆元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庆财监督〔2023〕60号)要求,县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抽评,现将抽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全县158个预算单位对2022年度的1333个项目进行一般绩效自评,37家预算单位129个支出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自评,158个预算单位全部完成了整体绩效评价。
本次抽评,我局对县农业局进行了项目绩效抽评。抽评项目为2022年度预算安排的158个项目(其中一般项目136个,重点项目22个),抽评项目数为全县项目总数(1095个)的14.42%。绩效抽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自评项目的覆盖率;二是自评内容准确性;三是绩效目标合理性、适应性及细化量化程度;四是原因分析客观性;五是自评结论真实性。
本次抽评,被评为优秀的项目为41个,良好91个,差的项目26个。大部分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置、执行较为合理,但也存在项目执行率偏低,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等问题。
二、抽评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年初预算还不够精准。37个项目执行率低于60%,其中庆元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2019-2023年)规划等23个项目执行率为0;高标农田项目谋划前期费用等7个项目执行率低于30%(不含执行率为0的项目)。中期绩效监控出现预算调整的情况,且有个别项目在年中追加。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个别项目指标设置过于简单、笼统,产出指标、效益指标设置和完成情况没有细化和量化。如“茶文化研究”项目,其产出指标为“对茶文化研究会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其效益指标为“强化我县茶文化研究、推进茶产业发展”;“办案补助”项目,其产出指标为“支付流程规范、执法人员执法经费”,其效益指标为“资金及时拨付、资金足额拨付”,指标设置和完成情况均没有细化和量化。
根据《庆元县2022年度财政工作考核细则》中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我局将对抽评中发现的上述问题酌情扣分。同时,将作为预算资金安排、压减、调整、取消的参考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进一步精准编制预算项目及其绩效指标。要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合理,科学编报预算项目金额,设置绩效目标和相关绩效指标,细化分解各项工作绩效目标。设置的项目绩效指标要涵盖项目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并紧密相关,项目指标设置要具体细化和量化,并可测量。绩效目标设置要符合客观实际,与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对绩效目标完成或未完成的原因要进行客观的分析,依据要充分,表述要清楚。
2.进一步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各预算单位要将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
庆元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