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庆元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浙江省庆元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岭头乡、五大堡乡 | 浙江庆元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浙江庆元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浙江省庆元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位于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五大堡乡和岭头乡境内。庆元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位于岭头乡鱼树坑村附近,小溪上游的南阳溪支流杨溪的源头处,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4.04km²,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为0.176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555万m3,河长3.13km,河道平均坡降28.9‰;下水库位于五大堡乡黄坪村附近,松源溪支流杨楼溪的一级支流上,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7.08km²,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为0.308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971万m3,河长3.58km,河道平均坡降 178.4‰。电站总装机容量 1200MW(4×300MW),建成后主要供电浙江电网,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备用等任务,连续满发小时数9h,具备周调节能力。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工程总投资为 782893.37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18.35万元。 | 已进行公参 | 企业承诺投产时根据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提高装备配置的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施工期通过对环境敏感点设移动式围挡、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使用优质燃料、施工场地采取定期洒水、对物料堆场进行覆盖、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等措施降低扬尘的产生等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行期业主营地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枢纽工程上下水库所在区域执行地表水环境Ⅱ类标准,施工期和运行期各类废污水经处理后应全部回用,禁止外排。工程不涉及在建的庆元县仙坑电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后广溪外洋饮用水水源地。运行期上、下水库前方业主营地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相应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冲厕、厂区绿化、道路清扫、洒水降尘等,不得外排。县城后方业主营地位于濛洲街道庆元县建成区边缘,生活污水纳入周边市政排水管网,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选型,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底部安装防震垫,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的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施工噪声排放限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区排放限值。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一般固废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5、加强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野生动植物,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在工程建设施工期、运行期进行生态影响的监测或调查,通过动态监测和完善管理,使生态向良性或有利方向发展。6、加强电磁防治措施。变压器及相应的配电设备安装时,应保证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输电线路应适当增加导线架设高度,减少电磁环境影响。7、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同步建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设施,完善工程蓄水和运行的生态调度方案,下泄流量过程应满足生态环境要求并纳入水库调度和发电调度运行方案,确保下游生态环境用水。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有效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6271127; 传真:0578-6271127。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