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单位医保欠费将被暂停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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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2-16 09:54:57
来源单位:
庆元县政府网
作者:
县医保局 吴芝芬
编辑:
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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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县医保局获悉,2月11日起,我县开始施行单位职工医保欠费待遇封锁规则。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规定,机关事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若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在职职工将被暂停医保待遇享受。
据悉,如单位未按征缴周期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医保部门将暂停相关待遇享受,产生单位欠费封锁信息,如果在补缴期(两个月)内完成缴费到账,欠费封锁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部门给予报销;若超出补缴期才缴费到账,欠费封锁期间,单位在职职工无医保待遇,医保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县医保局表示,截至目前,我县共有35家单位因医保费欠缴被暂停待遇。为不影响职工医保待遇享受,请广大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发现欠费及时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