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根据庆政办发〔2019〕21号文件与庆银发[2017]27号文件有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标准,现将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的创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3年2月17日至2月23 日共7天。
监督电话:0578-6059276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创业实体 | 贷款金额(万元) | 贴息期限 | 贴息金额(元) |
1 | 龙媚 | 450924********4726 | 丽水市故人与酒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0 | 2022.1.12-2025.1.10 | 11313.97 |
合计(元) | 11313.97 |
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