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9〕40号)、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庆人社〔2022〕62号)规定,经初审,下列人员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3年2月21日至2月27日
监督电话:0578-6059276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业(工种) | 证书编号 | 技能等级 | 获证时间 | 培训补贴 金额(元) | 鉴定费 (元) | 合计 (元) |
1 | 吴建荷 | 332525********0029 | 保卫管理员 | S0000339000012******14 | 三级/高级技能 | 202212 | 1500 | 195 | 1695 |
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