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小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6000000/2023-50913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02-09 09: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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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决定:

吴小明任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必忠任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潘鹏任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任职至挂职结束;

吴鸿芬任庆元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庆元县濛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吴昌森任庆元县行政学校副校长、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庆元分校(庆元社区学院)副校(院)长;

陈丹苹任庆元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仕良任庆元县濛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晓冲任庆元县屏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边利民的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伟民的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周培平的庆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范明东的庆元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吴利荣的庆元县屏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小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pdf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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