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77政府资讯http://www.zjqy.gov.cn/col/col1229356027/index.html庆元动态/col/col1229356029/index.html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资讯 > 庆元动态

我县执行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新政策

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03-17 08:59:48 来源单位: 庆元县政府网 作者: 县医保局 胡丽娟 编辑: 方洁 点击数:

日前,从县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等对家庭病床、上门医疗服务等居家医疗服务的需求,推动医疗保障向居家延伸,我省调整完善了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于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据悉,家庭病床建床期间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门为非建床患者提供居家(家里)医疗服务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以及非建床老年人的上门服务费,按门诊医疗费用结算。

征集反馈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