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元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6000000/2023-49112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04-10 14:15:11

文号:庆政发〔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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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庆元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庆元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新时代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体育现代化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依据中办发〔2021〕61号《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2021—2025年)》和《丽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具体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基于体育强国、健康浙江、体育强省建设部署,围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充分运用山区26县率先完成省体育现代化县创建的成果,紧紧瞄准“体育赋能城市、运动振兴乡村”的发展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全民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主线,推动数字化引领发展提高惠民实效,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力争到2025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9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4.5%以上,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达500人以上,系统性打造城市“10分钟健身圈”,争取体育现代化县创建成果走在山区26县前列,把庆元建成市民体质增强、体育产业发展壮大、体育文化氛围浓郁的健康之城。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全民健身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化规范化引领工作,落实国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实施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规范、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建设和管理规范标准,制定全民健身重点领域相关标准,鼓励体育社会团体制定项目团体标准。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制度体系,落实《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0〕第384号),制定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基层体育委员工作制度等政策文件。确保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均等优享。

(二)加强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积极打造“10分钟健身圈”,争取在落实新建住宅、公园绿地体育设施配建要求方面有新突破。合理布局体育场地设施网络,加强体育场地设施改造利用,积极改造高架桥下、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三改一拆”临时场地等用于体育健身,计划在体育公园、口袋公园、城市有机更新、城区规划金角银边融入更多体育元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设施的建设运营。严格落实国家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将新建小区体育场地设施及活动场地纳入建设评价和竣工验收内容。推进体育场地设施民生实事工程建设。制定专项、落实专款、压实专责,确保项目高效推进。到2025年新建10个多功能运动场、10个百姓健身房、5个笼式足球场,投入使用3个智慧路径健身场地。完成“环浙步道”庆元段50公里、“环丽步道”90公里建设工作。2023年底前体育中心(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竣工投入使用。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全民健身“双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委员)队伍建设。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体系,推广应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系统,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建立基层体育委员工作制度,鼓励社区、行政村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免费开放,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引进运动损伤康复机构,发挥科学健身在促进全民健康、养生保健、疾病预防和康复治疗中的积极作用,形成体医结合的健康管理与服务模式。 每年举办二期“体医融合”交叉业务培训班和8次健康科学健身大讲堂。

(四)发挥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作用。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培根工程。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增强体育社会组织创新活力。实现县级体育总会实体化,构建“1+25”组织模式(1个体育总会和25个以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和乡镇(街道)“1+19”(1个体育总会分会或工作站和19个以上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全覆盖。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四化”(实体化、社会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和创新活力,鼓励体育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五)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依托我县丰富的山水资源,围绕打造“山、水、陆、空”四位一体的“百山祖国家公园”户外运动圣地,持续办好廊桥国际越野赛、全国冬泳邀请赛、百山祖国家公园徒步赛等具有庆元辨识度的赛事活动。定期举办省际边界特色体育赛事,加强跨区域赛事合作机制,逐步扩大“浙闽赣乒乓球赛”“三省六县游泳比赛”“浙闽气排球赛”等比赛赛事规模。深入谋划东赛道“串珠成链”项目,构建“1+N”的庆元体旅发展模式。每年举办赛事(活动)达50次以上,形成“群众天天有活动、体育组织月月有赛事、乡镇(街道)年年有运动会(体育节)”的局面。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全民健身活动,逐步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节目;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发展登山、徒步、自行车、汽车自驾、定向越野、公开水域游泳户外拓展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运动项目。

(六)推进全民健身事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实施青少年体育春苗工程,制定学校、家庭、社会联动机制,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鼓励各校在传统体育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开设太极拳、围棋、象棋、游泳、轮滑、武术(香菇功夫)等课程,帮助青少年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建立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深入推进体卫融合,制定实施促进体卫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预防慢性病运动方案,将国民体质测试纳入健康体检范围,制定运动康复治疗项目列入医保收费目录等制度。深入推进体旅融合,开辟体育-旅游-娱乐融合项目,进一步提升莲湖户外休闲基地、张村南阳溪漂流项目、荷地亚高原应急训练基地等项目建设。

(七)推进全民健身领域改革创新。坚持整体智治理念,实施数字体育引领工程。整合健身场地、赛事活动、健身指导、体质测试等便民事项,打造公共体育一站式服务应用。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发展,运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信息技术,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建设。推动“动享全城”数字化应用上线,实现全县20家单位的30个场地向公众开放预约。培育有影响力的全民健身线上品牌,构建全民健身活动赛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引导各级运动协会、机构和平台探索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常态化办赛模式,在县级主要媒体“庆元网”、“文旅庆元”微信公众号上添加体育专栏,加强体育文化传播,实现全县赛事活动可视化、一键报名参赛等服务功能。

(八)实施全民健身体育文化繁荣计划。营造更具影响力的体育文化氛围。大力弘扬“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体育文化精神,传递“参与体育、享受乐趣”的全民健身理念。结合“亚高原夏令营”等活动,传承和推广地方特色体育文化,促进体育文化交流。通过学校体育文化节、运动会途径挖掘体育文化元素,提升学生体育核心素养。支持各社会团体开展体育音乐创作、体育摄影作品展示和评选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形成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体育部门牵头制定实施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

(二)强化经费保障。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投入机制,增加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比例,发挥政府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人才队伍的建设,完善人才的选拔、培训、组织、管理机制,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四)加强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作用,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指标体系,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全民健身重点工程和民生实事等的指导监督,强化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五)实施绩效评估。开展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年度评估,并于2025年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与全民运动健身模范乡镇(街道)和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等创建相关联,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正文: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元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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