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丽水市劳动模范和丽水市模范集体推荐对象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5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8-605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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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8-6111360
地址:庆元县咏归路10号庆元县总工会(县劳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一、丽水市模范集体推荐对象(庆元县)
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浙江双枪竹木有限公司
二、丽水市劳动模范推荐对象(庆元县)
(以姓氏笔画为序)
刘小军 庆元县体育中心教练员
杨 军 浙江艾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远付 庆元县鱼富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吴学宝 庆元县农业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柳庭和 庆元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姚小女 浙江省庆元中学教师
徐嘉晨 浙江方格药业有限公司生物工程车间主任
庆元县总工会
庆元县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