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围绕“飞地”项目开展政治监督 护航山海协作工程建设
文章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23 09:43:55

日前,作为浙江省“山海协作”科创飞地的重点项目,义乌市莲都大厦主体工程34层顺利结项。“飞地”建起“飞楼”,离不开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护航。针对前期调研监督中发现的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监督体系不够完善等共性问题,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纪委在该区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创建“清廉工地”示范点,成立监督小组,定期对项目招投标、合同、工程变更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

将山区26县“飞出”到省内发达地区开展异地“飞地”项目投资,是浙江持续深入推进“山海协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战略举措。该省纪委监委将“飞地”监督作为小切口开展政治监督的有力抓手,围绕“飞地”建设中的责任落实、工作作风、共建机制、日常管理等方面开展调研监督,累计调研26个山区县、50个帮扶共建县(市、区),实地走访“飞地”86个,发现问题337个。

“产业飞地”精准落地是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小切口开展政治监督的重点。“产业飞地”以先进制造业为主,投入资金量大、建设周期长,运营监管容易存在监管漏洞。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调研监督中发现的“中梗阻”,积极构建责任明确、畅通衔接的工作机制。不久前,位于海盐县百步经济开发区的海盐—景宁山海协作“产业飞地”获得了24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为强化对项目资金和建设情况的动态监督,景宁和海盐两地纪委监委配套建立了跨区域组织协调、精准对接的协同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工作联系群、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协作等方式,压紧压实共建双方责任,形成跨越“山海”的“飞地”监督工作合力。

“飞地”监督,不仅要聚焦项目和资金,更要聚焦挂职干部作风。为明确管理责任,对项目建设进行统一管理,共建双方分别选派干部前往“飞入地”任职或挂职。干部作风过硬、履职尽责、依规执行,才能真正发挥作用,确保项目顺利进展。龙游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建立完善“飞地”挂职干部管理制度,进行跟踪督查、考核管理,防止成为监管盲区。该县通过开展挂职干部廉政谈话、开展挂职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召开挂职干部工作汇报会等方式,全面掌握“飞地”挂职干部作风情况和“飞地”项目建设进展,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

“对以带动山区经济薄弱村低收入农户增收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消薄飞地’运营单位缺乏有力的监管举措,建议主管单位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日前,衢州市衢江区山海协作“飞地”高质量发展协同监督组联合宁波市鄞州区纪委监委,对位于鄞州万洋众创城的“消薄飞地”建设情况开展联合督查并针对存在的工作短板提出监督建议。两地纪委监委建立了由主要负责运营地纪委监委牵头、共建地纪委监委协助的“一盘棋”协同监督制度,共同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此外,为确保监管无盲区、监督不留白,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的统筹推进下,按照属地、就近、协同原则,建立协同监督体系,推动共建双方树立“一盘棋”理念,探索建立由“飞入地”纪委监委牵头、“飞出地”纪委监委协助,组织、审计、发改、农业农村、科技、资规、国资等多部门参与的监督协作机制,强化多方联动、共享监督资源,有力保障“飞地”建设有序、高效推进。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与缙云县纪委监委成立协同监督专项工作组,聚焦人员工作作风、工程建设进度、风险防控和运营绩效开展监督,建立“一张清单”督办整改机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温州市龙湾区纪委监委与苍南县纪委监委聚焦“飞地”资金使用、干部管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重点事项,共同建立“每周一报告”制度,要求相关责任部门每周上报项目进度,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定期向所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片区联系纪检监察室报告阶段性落实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共建双方常态化议事协调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体系,实现‘飞地’监督全面覆盖、无缝对接。”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