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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两部门共同起草完成。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可以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满足生产经营主体多样性需求,适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维护养殖健康安全,降低系统性风险。
二、起草《实施方案》的依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
《浙江省防治农业动植疫病指挥部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浙防指发〔2023〕1号)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目的意义
2、实施内容
3、第三方服务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4、工作流程
5、主体义务
6、监督管理
7、组织实施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