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6000000/2023-49840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05-30 16:27:12

文号:庆政办发〔202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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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庆元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庆元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优质均衡普惠,根据《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浙政办发〔2023〕14号)、《丽水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丽政办发〔2023〕24号)精神,结合庆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建立覆盖全县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出台一系列惠民利民举措,落地一批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建成“15分钟公共服务圈”,打造“幸福菇乡,优享庆元”系列民生品牌,着重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一老一小”等实际问题,开创公共服务“七优享”的社会发展新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表  庆元县公共服务“七优享”五年目标

领域

序号

指  标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幼有善育

1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3.20

3.80

4.00

4.50

5.00

5.50

2

普惠托位占比(%)

50

55

60

63

65

70

3

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

90

90

90

95

95

95

学有优教

4

*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数(个)

0

1260

0

0

0

0

5

*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数(万人次)

0.21

0.28

0.28

0.28

0.28

0.28

6

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督导评估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7

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评估率(%)

0

100

100

100

100

100

8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5.5

67.3

68.5

70

71

72

劳有所得

9

城镇登记失业率(%)

1.40

<3

<3

<3

<3

<3

10

*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

100

94

94.5

95

95.5

96

11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累计数(万人次)

0.56

0.8

1

1.2

1.4

1.6


病有良医

12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含大病保险)(%)

职工87
城乡居民71

职工85

城乡居民68

职工85
城乡居民69

职工85
城乡居民70

职工85城乡居民70

职工85
城乡居民70

13

*年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人次(万)

3.8

3.8

3.8

3.8

3.8

3.8

14

人均预期寿命(岁)

-

80.3

80.4

80.5

80.55

80.6

15

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

11.46

11.26

11.06

10.86

10.66

16

“浙里惠民保”投保率(%)

95.39

>70

>70

>70

>70

>70

老有康养

17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22

23

24

25

26

27

18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91

3.99

4.06

4.14

4.2

4.3

19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人数(万人)

0

2.3

2.3

2.3

2.3

全覆盖

住有宜居

20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

20

20.5

21

21.5

22

21

*保障性租赁住房累计建设筹集套(间)数(套)

0

363

413

413

450

≥500

22

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73.1

85.0

87.5

90.0

92.5

95


弱有众扶

23

*县级“助联体”覆盖率(%)

0

100

100

100

100

100

24

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元)

12420

12600

12800

13000

13500

14000

25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

83.9

82

83

85

87

90

26

“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92

95

100

100

100

100

标“*”代表省七优享核心指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幼有善育”,打造“幸福菇乡、善育庆元”品牌。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保障,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促进儿童健康,全力构建全链条、一体化善育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加快健全生育全程服务体系。建立优化生育政策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庆元县优化生育政策实施意见》,不断调整和优化我县生育支持政策。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建立完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保障等全周期工作机制,提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能力。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救治能力和水平。到2027年,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持续巩固在历史较低水平。

2.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托育服务体系。加快托育服务指导体系建设,依托县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及“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到2027年,建成1家托育综合服务中心,2家省级“医防护”示范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0%。

3.全面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儿童医疗服务发展,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支持中医院和妇计中心提供儿童中医药服务。全面推进医防融合,实施国家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标准化建设,推进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和干预,开展儿童眼保健、口腔保健、母乳喂养、儿童营养等健康指导,提升儿童健康水平。到2027年,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达到1.12名以上。

4.加快推广婴育数字服务平台。积极推广“浙有善育”智慧托育服务应用和“育在丽水”数字应用场景,归集产前、产中、产后等生育全周期数据信息,提供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疫苗接种、出生一件事、托育服务等为一体的母子健康数字化集成服务。

(二)推进“学有优教”,打造“幸福菇乡,优学庆元”品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提升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1.推进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优质。实施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行动。深入推进城乡教共体建设,开展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实现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实施义务教育学生正脊筛查行动。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推进作业管理和评价改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实施“双减”深化行动,持续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到2027年,创成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优质幼儿园(一、二级)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100%。

2.推进高中教育高质量内涵发展。实施“县中崛起”行动计划,推动省内优质普通高中与庆元中学建立“资源共享、管理共建、教师共培、学生共育”等方面的“一对一”友好结对帮扶合作关系。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县中治理能力、教师教学教研水平及育人质量。到2027年,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办学条件基本改善,省重点大学以上录取率力争达到 40 %。

3.推进职业教育高层次贯通融合。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建立具有类型特色突出的革命老区样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高扩建项目建设,提升职业教育软硬件基础设施。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职校办学活力和区域社会服务能力。围绕三大产业、新兴产业和社会紧缺技能型人才,开设技术技能培训班。到2027年,建成省级高水平专业2个,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达78%。

4.推进终身教育高品质普惠共享。全面提升普惠性人力资本,以“学校后”教育为重点,构建全生命周期终身教育体系,实施社会人员“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支持职业学校超常规扩大职业培训,增强培训的有效性和适应性。鼓励职业学校举办老年学堂,推动老年教育服务向“家门口”延伸。到2027年,实现年度职业培训规模达到0.28万人次左右,实现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全覆盖、村(社区)老年学校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三)推进“劳有所得”,打造“幸福菇乡,乐业庆元”品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打造“乐业庆元”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夯实共同富裕民生根基。(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1.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依托“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应用开展实名制帮扶,精准识别帮扶对象,多渠道促进困难人员就业。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创业,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零工市场建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到 2027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0.4万人。

2.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深入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聚焦铅笔、食用菌、竹木等三大重点产业,大规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到2027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9万人以上,占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7% ;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07万人以上,占技能人才比重达到37% 。

3.健全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的联动机制,科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发布分职业分等级的工资价位。深入推进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全面开展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到2027年,“能级工资”集体协商产改试点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

4.高质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劳动关系源头治理,优化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供给,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持续深入推进“庆元无欠薪”行动,加大日常监督、处理处罚和信用惩戒力度,以“安薪在线”应用提升根治欠薪治理能力。完善劳动争议多元调解体系,强化劳动争议仲裁案前调解,健全仲裁与诉讼衔接制度,提升调解仲裁效能。到2027年,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

(四)推进“病有良医”,打造“幸福菇乡,健康庆元”品牌。高水平推进健康庆元建设,提升医学技术和临床诊疗能力,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构建上下贯通、联动提升的医疗健康服务格局。(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县级医院等级登攀工程,推进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建设浙南闽北医养高地,打造高水平县级强院。深化山海协作,借助浙大二院结对帮扶,推动“3342”项目全面落实。实施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全县医疗水平提质增效,力争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稳中有进。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山区海岛县中医药百科帮扶项目。到2027年,争取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和主要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

2.优化医疗保障服务。不断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积极发展“浙里惠民保”。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供给,推进医保办事全程不见面互联网服务模式工作,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住院支付同病同价病组,开展门诊支付方式改革研究。持续推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常态化制度化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全面覆盖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3.优化居民健康服务。完善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持续推进重点人群结直肠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筛查干预,大力推进省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银牌示范区建设,争取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实施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加强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每年免费健康体检3.8万人以上。实施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普惠工程,加快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建设,加强科学健身指导,丰富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和知识。加强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促进体医深度融合。到2027年,体育中心项目全面投入使用,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平方米。

4.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深入实施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开展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和健康教育讲座“五进”活动,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普及城镇居民健康素养知识,提高农村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规范开展死因监测,提升监测人员能力和监测质量。稳步延长人均预期寿命。

5.推广数字健康服务。推进数智医疗提升工程,依托丽水市健康云、丽水市智慧医院平台、丽水市大数据融合中心,推广普及“互联网+”医疗、护理、药事、中医、医保等服务,构建线上预约、在线诊疗、线下护理、药品配送、医保结算等全流程闭环服务。

(五)推进“老有康养”,打造“幸福菇乡,颐养庆元”品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效,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养老模式。(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精准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全力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根据国家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合理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落实工伤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工作部署,扩大工伤保险、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到2027年,实现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参保全覆盖。

2.推动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县级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企业或公建民营,入住率超过70%的公办养老机构探索建立入住轮候制度。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探访关爱机制,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针对不同老年人群体,按需分类提供适宜服务。落实优质均衡基本养老服务惠民行动,结合县域实际,加快建设一批养老机构、老年食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人活动设施。到2027年,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趋于合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27人、拥有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张,助餐村(社区)覆盖率和人次分别达85%和13.8万,大中型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实现全覆盖。

3.推动全周期健康支撑体系建设。加大医养结合保障力度,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统一规划、毗邻建设。探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康复护理服务。高质量推进医疗机构安宁疗护病区(房)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级康养联合体建设和中医药健康服务进社区。到2024年,康养联合体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到2027年,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5%以上,全县2家县级医院建立安宁疗护病区。

4.推动友好型适老宜居环境建设。深入推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持续开展老旧小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对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愿改尽改,并逐步向符合条件的社会老年人拓展。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建立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长效机制。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每年开展“敬老月”活动。到2027年,力争建成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2个以上,新建城区、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六)推进“住有宜居”,打造“幸福菇乡,宜居庆元”品牌。加强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城乡住房品质和安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住房保障供应更加充分。稳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多渠道多方式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结合实际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结构,扩大有效供给,加强运营管理,着力解决好民生住房问题。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强化部门协同,实现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到2027年,累计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00套(间)以上,公租房在保家庭达到500户,持续实现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依申请应保尽保、应保快保,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超过22%。

2.住房居住品质持续提升。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有机更新等工作,以“同心”“城东”“玉田”未来社区建设为基础,推进全域未来社区建设,按普惠型、引领性分层推进。大力开展建设工程创优夺杯活动,鼓励企业争创“菇香杯”等优质工程质量奖,力争获得更多国家级和省、市级奖项。加快推广“住宅品质保障在线(安心收房)”应用场景建设和使用。推进“强社惠民”集成改革,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质行动,提升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到2027年,累计创建未来社区6个、覆盖40%以上的城镇社区,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新增住宅加装电梯6台,创县级及以上优质工程3项以上。

3.城乡房屋安全更有保障。开展城乡房屋(含自建房)安全整治行动,全面承接全省房屋安全数字化管理系统和“农房浙建事”应用相关工作,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巡查、监测机制。贯彻落实农房建设管理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房建设和使用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服务机制。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保质提标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常态化持续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工作,确保“动态清零”。

4.住房市场更加平稳健康。落实城市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结合县域实际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房企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创新联动预售网签备案平台与预告登记系统,保障购房家庭权益。推动长租房市场发展,促进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益。持续开展房地产秩序规范整治,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用好房地产“风险智防”应用,严格落实资金监管流程,完善市场风险预警、排查、处置全闭环工作机制。

(七)推进“弱有众扶”,打造“幸福菇乡,暖心庆元”品牌。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强化社会制度兜底保障作用,扩大社会救助覆盖人群,构建新型慈善体系,加快建成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提高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增强应对突发困难的及时性、有效性。推进县级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规范化建设。依托“浙有众扶”应用实现社会救助线上线下高效联动,促进困难群众需求端和救助资源供给端有效链接。系统梳理政府救助责任清单、社会力量帮扶清单,探索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目录清单,多途径归集救助结果信息,集成“幸福清单”并定期发放。到2023年,建成县级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到2027年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4000元,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保持100%。

2.健全社会救助长效机制。依托浙江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健全完善监测预警、动态调整、探访关爱、诚信评价、尽职免责等长效机制,实现困难群体主动发现、动态监测。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深入实施专项社会救助行动,加强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到2027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率、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率、困难人员资助参保率和巩固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均达到100%。

3.构建多元帮扶治理格局。引导社会力量、慈善资源深度参与社会救助,设立“大爱菇乡”慈善项目库,在助学、助老、助医、助困、助残等方面扩大救助服务范围和供给,推动救助模式从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变。加强慈善组织培育,健全慈善褒奖制度,设立庆元慈善奖。积极鼓励慈善公益捐赠,深化“慈善一日捐”等慈善活动。深入推进善居工程“暖巢行动3.0”,健全困难群众“微心愿”供需对接机制。到2027年,累计新增慈善组织7个,实施“大爱菇乡”公益项目35个、红十字会人道公益项目5个、善居工程“暖巢行动3.0”100户,全县慈善资金规模达到0.5亿元。

4.提升助残工作服务水平。积极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加快构建以居家照护为基础、机构托养为补充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建设,补齐残疾人事业发展短板,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建成残疾人康复中心1家,“残疾人之家”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

三、保障举措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庆元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专班,负责总体统筹协调推进。七大领域牵头部门分别组建专项组,制定分领域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清单,落实工作任务。建立“七优享”工程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分领域推进机制,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及时挖掘典型做法和创新实践。

(二)强化项目支撑。坚持全县“一盘棋”,建立公共服务重大项目和省市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按照“能快则快、能早则早、能多则多”原则,加快推进落实,持续精准发力,推动公共服务重大项目提质增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紧盯目标任务,对照时间节点,针对七大领域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专班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建立问题清单、销号清单,分领域、分单位多维晾晒、动态管理,形成工作闭环,督促各部门有力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督查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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