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6000000/2023-5018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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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3-06-19 |
文号: | 通告〔2023〕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QYD00-2023-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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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庆元县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松源街道办事处行使;决定对黄田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将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141项事项的行政处罚权交由松源街道办事处行使(详见附件1)。
二、对黄田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现有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75项行政处罚权由黄田镇人民政府行使(详见附件2)。
三、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松源街道办事处、黄田镇人民政府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依规履职,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松源街道办事处、黄田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移送。
四、本通告自2023年7月20日起施行,施行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仍由原行政执法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和案卷档案保管,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责任。
附件:1.庆元县松源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
2.庆元县黄田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2023年)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松源街道办事处行使及动态调整黄田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pdf
附件1:庆元县松源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docx
附件2:庆元县黄田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2023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