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省医疗保障局公布了全省医保基金监管基层综合治理试点名单,我县成功入选。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全省共15个县(市、区)入选,丽水市共2个。
下一步,我县将根据试点建设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多部门联动核查机制”、升级“县级审核监管模式”、完善“医保违规预警系统”为切口,积极探索医保基金监管“庆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