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庆政办发〔2023〕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3号)规定,《庆元县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正文: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pdf
附件:庆元县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doc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