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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决定:
兰君任庆元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胡余天任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祖满任庆元县公安局副局长;
胡雄任庆元县行政复议局局长;
麻蔚启任庆元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范火发任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吴一豪任庆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毛琼飞任庆元县松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毛志平的庆元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贤付的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邦武的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世君的庆元县松源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