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委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文章来源: 庆元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28 17:22:51

经庆元县委同意,近期县委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等11家乡村振兴专项巡察党组织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等8家单位、6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有关领导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委乡村振兴专项巡察组、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向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

县农业农村局等11家乡村振兴专项巡察单位

县委乡村振兴专项巡察组指出,县农业农村局等11家单位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深入;乡村振兴动力不足;巩固脱贫存有漏洞;矛盾纠纷化解不够有力;系列专项资金使用不充分;产业扶持扩面不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不规范;村集体增收创收乏力、渠道单一;美丽乡村建设存有短板;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存有差距;灾毁农田修复工作不够到位;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不够扎实;系列民生保障工作仍有弱项;小额项目未按文件要求进行发包;项目审批及监管不到位;非公开招投标项目管理混乱;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县委巡察组指出,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不深入;推动营商环境工作力度不足,成效不够明显;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管理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内控监管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落到实处,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干部人事工作基础不扎实;上轮巡察仍有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县经济商务局党组

县委巡察组指出,县经济商务局党组推进新旧动能转化,促进创新发展方面还存在短板;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还有差距;补助资金发放审核不严,风险隐患较大;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对下属行业协会和集体企业监管不力,存在“放任自由”现象;执行财经纪律还不够严格;内部管理还有弱项,监管还需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管党治党存在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还有短板;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执行不够严格,日常监管失之于宽;上轮巡察仍有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

县委巡察组指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力;履行主责主业不够有力;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对下属单位管控失之于宽松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有力;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上轮巡察仍有部分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县委巡察组指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深入;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工作方面有短板;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力度不足;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工作作风不够严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内控管理不到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执行干部人事工作制度不到位;上轮巡察仍有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县委巡察组指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仍有不足;职责履行不够充分,重点领域日常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不够规范;工作作风不够严实;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内部管理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组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到位;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县金融发展中心党组

县委巡察组指出,县金融发展中心党组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及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有力;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建设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屏都街道党工委

县委巡察组指出,屏都街道党工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精神不够深入;履职不够到位,部分工作落实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督促指导村级三资管理不够有力;内部管理存在短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不够严格;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个别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竹口镇党委

县委巡察组指出,竹口镇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不够有力;在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方面还存在短板;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存在风险隐患;工程项目管理不够有力;村级“三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监管仍需加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履行还不够有力;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干部选聘与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上轮巡察仍有部分问题整改质效不高。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握巡察整改相关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细落实巡察整改举措。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和跟踪督办,对发现敷衍应付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