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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23〕16号)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二、法律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全面梳理2023年5月31日以前由庆元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不适宜目前发展或者与现行法律、规范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本次清理共梳理庆元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发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决定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清理结果公布前已自动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四、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庆元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云鹤路24号
联系电话:0578-6056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