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331126000000/2024-54771      发布机构: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1-30 16: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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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服务保障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等年度工作重点,切实发挥牵头指导作用,全面深入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30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725条;发布政策文件42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0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85件。

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政规范性文件252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个,共向社会公开征求重大行政决策意见3件,征求意见结果反馈3件。全方位公开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十方面民生实事、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191项任务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丰富重大会议公开形式,以图文、图解、视频等形式及时公开9次政府常务会议和1次政府全体会议召开情况、讨论决定的事项等内容,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照国家相关部委印发的标准指引,动态调整30个重点领域公开事项,按照水利部印发的水利领域标准指引,新增水利重点领域。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开设专题集中公开教育、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事业单位信息1000余条。围绕“8+4”经济政策、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就业保就业等,发布惠民利企相关政策解读83件。围绕营商环境一号工程,开设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等专题,及时发布和精准推送惠企政策清单等信息56条。积极回应教育、就业创业、养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102项。

(二)依申请公开

指导全县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予以公开5件,因本机关不掌握无法提供2件,均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同步调整有效性,清理废止或失效100件(包含此次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或失效的38件)。成立政务舆情应对工作专班,建立政务舆情应对机制,做好行政处罚、政务舆情等风险防控。完善《庆元县政府信息发布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和“三审三校”制度,全力服务保障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务公开网站平台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面监管政务新媒体账号,严格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做好舆情风险防控,确保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深化政务公开专题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维护和新开设专题专栏45个。

(五)监督保障

优化考核方案,形成压力全员覆盖、任务全员分解、责任全员落实的攻坚体系。强化日常监管,实行“周月季”督查,列单定责、明单履责、按单督责,发布预警提示32期,问题通报25期。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队伍整体素质,组织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和业务培训会议4次231人次。组织开展2023年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79(其中,包含此次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或失效38件)

25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1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1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1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上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栏目设置上需进一步优化;三是

特色亮点上需进一步探索。

2024年,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更严标准推动落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监测、定期督查、随时通报和及时整改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以更实举措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层层传导压力,通过考核交任务、压担子,把任务具体到单位、具体到个人,凝聚起政务公开赶超进位的整体合力。

三是以更优状态提升水平。以“归零”的心态、“赶考”的状态、“奔跑”的姿态,锚定目标,一步一个脚印,推动政务公开指标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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