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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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庆元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148570405/2024-54777     发布机构:庆元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4-01-31 19:39:4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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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含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每条信息的发布必须通过编辑、责任科室、分管领导的三重审核,同时严格遵守编审分离发布制度,确保政务信息的安全性。定期梳理已发布的信息,对照政务公开标准和工作要求,通过回头看查找不足,第一时间调整政务公开事项,提高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因个人原因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不及时,将追究个人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我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和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公开的形式有待丰富、公开的格式有待规范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对《条例》及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提高我社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扩大覆盖面,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逐步加大公开力度,对各项栏目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特别是对群众关注的“三农”问题的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强化信息公开审核,做到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供销社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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