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6000000/2023-54246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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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庆元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文号: | 庆政办发〔2023〕59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QYD01-2023-0006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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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
为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69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3〕44号)文件精神,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水体〔2022〕34 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及监督管理各项任务,《庆元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工作任务实施。
正文:关于印发《庆元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1. 庆元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实施方案.wps
2. 2023年庆元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四张清单.wps
3. 有关单位名单.wps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