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2658287/2024-54327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1-08 10: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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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慧珍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农民公寓,进一步解决农民住房困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农民建房工作的关心,我局认真研究了您的建议,认为您的建议非常符合好。我局自承接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职能起一直重视在满足农民建房需求的情况下,如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设农民公寓是一种很好的途径。为此,我局也在积极与资规、住建等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探讨。

(一)积极谋划农民建房严控区范围,优化农民建房疏导方案。根据我县农村居民审批建房暂行管理办法第四条“城市规划区内,划定严控区,禁止农民建房”的规定,我们兼顾城市更新发展与农民住房保障,积极调研,推进工作,目前已完成严控区划定与农民建房疏导政策初步方案。下一步将结合县城详细性控制规划、百山祖国家公园规划等,进一步论证优化,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开展农民公寓选址,加快推进农民公寓建设政策研究。根据县城范围内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建房需求,结合边角地等资源,目前我局已与自规局、街道办事处在县城街道范围内选取了一批农民公寓选址点,并纳入农民建房工作方案中。同时,开展了农民公寓承建方式、风貌管控机制、土地回收分配机制、资格准入门槛设置方案等政策研究。

(三)积极开展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随着县城街道农民建房工作的逐步推进,我们也联合资规、住建、征收等部门及三个街道,主动开展《庆元县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重点结合庆元县国土空间规划、县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充分考虑农民建房需求,特别是无房户、住房困难户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相关标准,切实解决农村农民住房问题,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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