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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准遂昌华侨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遂昌华侨东方大酒店)、庆元县菇城大酒店有限公司(庆元菇城大酒店)为三星级旅游饭店的公示

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10-18 10:59:57 来源单位: 庆元县文广旅体局 作者: 编辑: 蔡佳洛 点击数:

根据遂昌华侨东方大酒店、庆元菇城大酒店的申请和遂昌县、庆元县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的推荐,丽水市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23)《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006-2006)、《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23)实施工作规程,组织专家对以上申报饭店进行了正式评定。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果及星评程序要求,现就批准遂昌华侨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遂昌华侨东方大酒店)、庆元县菇城大酒店有限公司(庆元菇城大酒店)为三星级旅游饭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凡对拟批准遂昌华侨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遂昌华侨东方大酒店)、庆元县菇城大酒店有限公司(庆元菇城大酒店)为三星级旅游饭店有意见或异议者,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丽水市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0月29日。

监督电话:0578-2091349。

来信地址:丽水市寿尔福北路6号615办公室。

丽水市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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