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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山海协作吊瓜套种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48570405/2024-58378     发布机构:庆元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4-10-08 16:44:01点击数:

各乡镇农合联:

为了深化山海协作工程,推进产业合作,我们研究制定了《2024年山海协作吊瓜套种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山海协作吊瓜套种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方案》

庆元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6月11日

2024年山海协作吊瓜套种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山海协作工程,切实发挥山海协作援建资金的效用,确保山海协作援建资金使用合理、规范、高效,促进我县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促进共同富裕、深化山海协作和加强粮食安全,充分利用东部山地资源,采取瓜粮(吊瓜+黄豆、马铃薯、油菜籽等粮食作用)套种模式,计划推广建设山海协作吊瓜套种示范基地300亩,拓展农业、农民增收渠道,重拾东部乡镇吊瓜特色产业发展信心,切实解决东部土地无人耕种问题。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单位:庆元县供销社(农合联)。

(二)实施对象:申报山海协作吊瓜套种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的市场主体(以下简称实施对象)。

(三)实施计划:根据申报情况,2024年计划在张村乡实施90亩、官塘乡实施210亩。

(四)建设要求

1.申报程序:实施对象在落实示范基地土地、资金、技术的基础上,经属地乡镇农合联审核通过后,将《2024年度庆元县山海协作吊瓜套种示范基地项目申报表》上报县供销社(县农合联),县供销社(县农合联)核查同意后由实施对象组织实施。

2.种植规范:选择土深肥沃,阳光充足,不渍水的地栽种;每亩种植50-60株,开沟作畦,挖穴施底肥;立柱搭架,棚柱间距根据材料而定,棚架要牢固、面平、通风透气,覆盖塑料网。

3.建设质量:规模种植20亩且单块连片面积5亩以上;网架搭建符合种植需求;每亩种植50株以上,成活率85%以上(含85%);套种黄豆、马铃薯、油菜籽等粮食作物。

三、资金管理与拨付

(一)资金筹措。长兴县山海协作援建资金切块部分用于项目建设,主要用于网架搭建、吊瓜种植、套种和勘测验收及其他配套设施费用等补助。其他建设资金由实施对象自筹解决为主,

(二)补助标准。对项目实施对象建设面积20亩以上且单块连片面积5亩以上,通过县级标准验收(见建设要求),第一年根据实施对象所建项目立柱搭架使用4.8镀锌钢架、水泥桩、竹(木)架类型分别给予1250元/亩、1150元/亩和1000元/亩的补助。第二年补助400元/亩。

(三)资金拨付

各实施对象在山海协作吊瓜套种示范基地建设完成后,向所在乡镇(农合联)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基地套种粮食作用相关证明,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的实地对比照片等),经所在乡镇(农合联)初验报县供销社(县农合联),由县供销社、县农合联组织实地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各实施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供销社、县农合联负责项目监督、检查,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补助标准。各实施对象所在乡镇(农合联)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及进度推进等协调管理工作。各实施对象根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按时完成基地建设。县供销社、县农合联将在各乡镇(农合联)初验的基础上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核验及综合评价。

(二)加强工作指导。县供销社(县农合联)要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开展山海协作产业合作、现场观摩、集中培训等,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组织种植、产销指导一次以上。

(三)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要健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筹划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做到实施过程有记载、有图片、有影像,为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提供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