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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淤上乡2024年度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002658615/2024-58777     发布机构:淤上乡     发布时间:2024-11-11 11:13:42点击数: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防御工作,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领导,确保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安全。现将《淤上乡2024年度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淤上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1基本情况

1.1地理位置

淤上乡位于庆元县境西南部,距县城16公里,东邻松源街道、濛洲街道,南邻隆宫、安南乡,西北与屏都街道毗连,乡政府驻地设在山根村,全乡总面积60.8平方公里,耕地8688亩,山林69895亩,其中毛竹林18623亩。

1.2河流水系

淤上乡位于安溪溪流域,乡域内主要有5条水系,主要是安溪溪、樟坑溪、坑口溪、黄泥弄溪和外童溪。全境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温暖湿润,冬暖夏凉,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500mm,年降雨日在140-160天之间,年平均气温在17.2℃,气候温润,雨量充沛。

1.3重点防护对象

1、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蒲潭村里地口地质灾害点、山根村老公路和店后山地质灾害点、坑口村桥头后和徐墩地质灾害点、淤上村老桥头地质灾害点和车下山洪灾害点、高大村地质灾害点、蒲潭村老路地质灾害点和樟坑山洪灾害点、银田村吾田头地质灾害点、石坝村山洪灾害点)

2、重要水利工程设施:淤上乡各村工程防洪堤等。

3、其他防汛防台重点需要防护的对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吾田头山塘、长砻山塘、各村的地质灾害点、小山洪流域重点、重要供电设施、重要供水设施、重要通讯设施、重要交通枢纽等。

1.4防御工作重点

(1)危险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堤防等水利工程巡查与应急抢险。

(3)山洪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人员避险。

(4)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重要基础设施保安。

(5)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保安。

(6)风、雨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以及监测预警信息的传播与发布。

(7)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淤上乡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淤上乡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主要职责

淤上乡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防指),负责指挥、统筹协调辖区内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乡防指指挥长实行双指挥制,由乡党委书记和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担任,乡防指常务副指挥由党委副书记或常务副乡长担任,乡防指副指挥由各业务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乡机关相关职能办公室、各行政村和乡属各单位组成。

3.2淤上乡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在上级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②负责制定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修编本级防汛防台预案,监督指导村级防汛防台预案编制;

③负责组织落实各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落实有关报酬;

④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堤防、水闸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⑤按照上级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场所建设及认定,督促指导农户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偏低的住房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并加强避灾场所维护管理;

⑥组织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补充加密监测预警网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⑦组织落实群众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不漏一处、不留死角”的要求,100%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并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

⑧负责辖区内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在山区和沿河岸修路、建房等在建工程和洪涝台影响期间乡村公路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已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或乡村公路因灾中断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

⑨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⑩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3淤上乡防指办主要职责

①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政策法规和指令;

②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③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预案;

④负责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具体组织防汛防台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及有关网格责任人落实防汛防台安全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防台安全事件;

⑤负责汛期防汛防台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⑥负责本级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

⑦负责本级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

⑧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4淤上乡防指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1.监测预警组:负责本区域监测预瞥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掌握本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信息,督促本辖区内各雨量、水位、气象、海洋、地质灾害监测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并为乡级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风险防控组:按照乡级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3.抢险救援组: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制定抢险方案,组织抢险救援。

4.后勤服务组: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保障,汇总防汛防台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接待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慰问团、新闻记者等。

3.5淤上乡防汛防台责任人主要职责

1.指挥长:全面负责本级防汛防台工作,为本行政区域人员转移责任网格责任人,主持本级防指工作,研究落实防汛防台措施,负责召集成员会议、会商会议,签发防汛防台指令。

2.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抓好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3.副指挥长:在指挥长和常务副指挥长的领导下,按职责负责分管工作°

4.包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协助分包区域内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5.防指办主任:负责乡级防指日常工作,当好乡级防指的参谋,并督促落实上级和本级防指指令。

6.防指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7.水利员:负责乡级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监管,管理联系水利工程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按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并报告乡级防指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8.气象协理员:负责接收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传递至乡级及以下防汛防台责任人,并在辖区内向公众发布;负责气象预警接收、发布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辖区内灾害性天气、特殊气象现象的观测、记录和报告。

9.灾害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内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灾情损失评估核查、灾后恢复进展信息等工作。

10.地质灾害防范责任人:组织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防范区巡查,督促村级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开展隐患点及风险区日常监测,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时,开展临灾预报和预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接到报告时,按预案配合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应急救援等工作。

4监测预报预警

4.1信息监测

乡防指办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气象、水利、自规等部门发布的有关台风、雨量、水位和地质灾害等监测预警信息,负责接收本乡各网格责任人上报的监测预警信息。

应急响应期间,由监测预警组负责相关信息的接收与本乡有关信息的监测。

4.1.1气象监测预警

乡气象协理员负责接收县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并及时将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到各村监测预警员微信群,各行政村气象信息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气象预警预报,将信息传达到各村各户。

4.1.2水文监测预警

乡水利员负责接收县级水利部门发布的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和水文监测预警信息,并及时发布到各村。各村水利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文监测,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并及时转发县、乡两级发布的预警信息;掌握了解山洪灾害预报预警指标,熟悉“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

4.1.3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乡地质灾害信息员负责接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预报信息。并将信息发布给各村地质灾害群防群策员,并向村发布实时预警。

4.2预警叫应和响应联动

4.2.1预警叫应

按照“谁预警、谁叫应”的原则,乡防指要及时接收县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发布红色、橙色等预警信息,并第一时间向各行政村发布预警,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村气象信息员、应急消防管理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要实施“叫应”。

4.2.2预警和响应联动

乡防指应急响应原则上要与县防指预警相衔接,将预报预警纳入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科学确定应急响应等级。要根据县级监测预警信息,结合各村实际天气情况,科学研判,适时启动自主应急响应,并报县防指。

乡防指要将预警信息与采取“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行动措施相衔接,明确对应标准、流程、责任,纳入各村预案内容。

乡防指在接收到县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预警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开展会商研判,结合各行政村提出的风险管控意见,及时提出启动、调整应急响应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预案及时采取“五停”措施,并督促落实。

4.3预警信息发布

乡监测预警组要根据县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专群有别、规范有序的原则,规范预警发布内容、范围、程序等,科学做好预警信息发布。

5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按照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旱灾害应急事件分为初级(Ш级)、中级(Ⅱ级)和高级(Ⅰ级)。

5.1初级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乡防指应启动初级应急响应:

(1)县防指全域启动Ⅳ级应急响应,乡防指启动初级应急响应;

(2)乡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乡面雨量1小时超过30毫米,或3小时超过55毫米,或6小时超过8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3)全乡24小时面雨量10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4)气象部门发布淤上乡暴雨黄色预警;

(5)乡防指认为其他可以启动的情形。

5.2中级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乡防指应启动中级应急响应:

(1)县防指全域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乡防指启动中级应急响应;

(2)乡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乡面雨量1小时超过40毫米,或3小时超过75毫米,或6小时超过10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3)全乡24小时面雨量12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4)气象部门发布淤上乡暴雨橙色预警;

(5)乡域内2个水利关联雨量监测站点出现准备转移警戒值;

(6)乡防指认为其他可以启动的情形。

5.3高级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乡防指应启动高级应急响应:

(1)县防指全域启动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乡防指启动高级应急响应;

(2)乡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乡面雨量1小时超过60毫米,或3小时超过120毫米,或6小时超过15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3)全乡24小时面雨量20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4)气象部门发布淤上乡暴雨红色预警;

(5)乡域内2个水利关联雨量监测站点出现立即转移警戒值时;

(6)乡防指认为其他可以启动的情形。

6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乡防指应根据乡域内各村水雨情情况,结合县级监测预警情况,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洪涝台旱灾害事件发生后,乡防指应按照预案先期处置,自主启动应急响应,指导开展村自为战应急救援,并落实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措施,同时报告县防指。

6.1应急响应启动权限

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初级(Ш级)、中级(Ⅱ级)和高级(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或结束)及等级调整由乡防指决定。其中初级由乡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中级和高级应急响应由乡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

6.2应急响应启动形式

(1)启动形式可以是乡防指发布文件,也可由乡防指领导根据权限在相关会议或乡干部群、村干部群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2)县防指全域启动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的,乡防指启动等级同于县防指响应等级时,则乡防指转发县防指响应文件视为乡防指启动响应。

7应急响应行动

7.1初级应急响应行动

乡防指启动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后

当出现初级(Ш级)事件时,实施初级应急响应行动。

(1)乡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进岗;乡防指办加强24小时值班。

(2)乡分管防汛、应急、水利、气象、住建、资规的分管领导和相应科室干部进岗;

(3)乡包村领导或驻村干部调度村级防御工作,视情入村进岗;

(4)第一时间在乡干部群、村干部群、村级信息员群等发布预警消息,叫应叫醒各村主要负责人;

(5)乡级防汛防台责任人按照职责开展检查、巡查与监测;

(6)通知村级防汛防台网格责任人按照职责开展巡查检查,重点是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薄弱堤防、各类危房、简易工棚、在建工程等防汛防台检查、巡查工作;

(7)检查乡级避灾安置场所;

(8)乡级综合应急救援队做好备勤,检查乡级物资装备。

7.2中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中级(Ⅱ级)事件时,实施中级应急响应行动。

(1)乡防指常务指挥长进岗,乡防指副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24小时在岗值守;

(2)全乡一半以上干部到岗;

(3)乡包村领导或驻村干部入村到岗;

(4)第一时间在乡干部群、村干部群、村级信息员群等发布预警消息,叫应叫醒各村主要负责人、村级网格员;

(5)将预警信息发送危险区受影响人员;

(6)乡纪委联合值班人员抽查各村值守和履职情况;

(7)乡级防汛防台责任人按照职责加密开展危险区域的检查、巡查与监测;

(8)村级防汛防台网格责任人按照职责实施24小时加密巡查检查。

(9)开放乡级避灾安置场所;组织做好危险区人员转移准备,视情提前转移;

(10)乡级综合应急救援队进驻:

(11)乡、村广播及时播放防汛防台动态信息和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防汛防台准备,提高防范意识,尽量减少外出,远离危险区域,做好各项防风措施;

(12)乡防指办定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7.3高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高级(Ⅰ级)事件时,实施高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包乡领导视情进岗或调度指导乡级防御工作;

(2)乡党政主要领导进岗,乡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或指挥长24小时在岗值守;

(3)全乡干部到岗到位;

(4)乡包村领导和驻村干部入村进岗;

(5)第一时间在乡干部群、村干部群、村级信息员群等发布预警消息,叫应叫醒各村主要负责人、村级网格员;

(6)将预警信息发送辖区所有人员;

(7)乡纪委联合值班人员抽查各村值守和履职情况;

(8)乡级防汛防台责任人按照职责加密开展全域的检查、巡查与监测;

(9)统筹村级所有网格人员,实施24小时错时联合巡查工作机制,并对全村全域开展扩面巡查排查;

(10)组织做好危险区人员转移,视情开展扩面转移;

(11)乡级综合应急救援队进驻或前置,随时准备开展救援;

(12)根据上级指令,实施“五停”;

(13)乡、村广播滚动播放防汛防台动态信息和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防汛防台准备,提高防范意识,尽量减少外出,远离危险区域,做好各项防风措施;

(14)乡防指办每3小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8抢险救援

(1)乡里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各行政村(社区)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伍,各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伍由乡防指办统一调度使用。乡防指办各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防汛防台抗旱义务,在灾情发生时,及时调配人员和设备参加抢险救灾。

(2)乡防指、村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按照《浙江省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要求,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建立即用即补制度,规范防汛物资管理。

(3)乡防指办负责乡级防汛防台抗旱专用物资及部分日常性物资的采购、储存、管理和发放;同时,负责各村的日常性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采购、发放,各村负责村级物资的储存和日常管理。

(4)建立救援力量预置机制,应急期间视情在易受灾地区、难救援地区、空巢村等高风险区域预置救援队伍、防汛物资等应急资源。做到一旦有事能够迅速反应、依令而行。有序商调有关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援行动。

9信息送报和发布

防汛防台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险情、灾情及防汛防台动态等信息,由乡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和人员伤亡前必须提前报告县防指办。

10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当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发生变化时,乡防指根据事件分级标准,适时调整(提高、降低或结束)应急响应等级。

乡防指及时组织对灾害防御过程、防御结果进行复盘评估,总结防御经验。

11预案管理

11.1管理和更新

乡防指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县防指备案,并根据实际防汛防台需要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本预案实施后,乡防指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11.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淤上乡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淤上乡防汛防台“乡自为战”工作清单

2.淤上乡防指组织机构名单

3.淤上乡防汛防台重点风险防御清单

4.淤上乡应急救援队伍名单

5.淤上乡物资装备清单

6.淤上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7.淤上乡山洪灾害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