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元县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庆文广旅体〔2021〕66号),各基地提交了活动开展相关材料,由庆元县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收集、核查,结合年度活动开展情况,经县文广旅体局班子会讨论通过,拟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合计30.48万元,现对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庆元县文化馆反映。
联系电话:15988058214
联系人:刘梦丹
邮编:323800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132号庆元县文化馆
2024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津贴发放清单
序号 | 姓名 | 项目 | 金额(元) | 备注 |
1 | 胡淼 | 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 | 25000 | 浙财文【2024】8号 |
合计 | 25000 |
庆元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