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3〕33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调整2024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70号)、《关于印发2024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庆经商〔2024〕4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庆经商〔2024〕48号)等文件精神,经组织企业自主申报,经开区初审,县经商局审核,拟拨付2024年庆元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第一批)重点企业租金补贴148.06万元(详见附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经商局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共7天。
联系人:县经商局投资与信息化科 童晶晶
电话:0578-6058239
附表: 2024年庆元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促共富”重点企业租金补贴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补助额度(万元) |
1 | 浙江安飞拓新能源有限公司 | 36.466 |
2 | 浙江艾维斯塔智能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16.045 |
3 | 浙江普纳达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95.549 |
共计 | 148.06 |
庆元县经济商务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