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图解】《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331126000000/2024-59112      发布机构: 庆元县府办      发布时间: 2024-11-29 10:51:26

文号:庆政办发〔2024〕31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zjqy.gov.cn/art/2024/11/29/art_1229428777_2537036.html

【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3年浙江省财政厅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扩中提低”改革,进一步深化财金政策支持力度,在杭州市、建德市、苍南县、柯桥区、江山市、缙云县和黄岩区等地区形成试点。2024年《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试点全省扩面的通知》(浙财函〔2024〕104号),公布了66个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新增试点清单,庆元县成功入选。庆元县以家庭为基本切入点,通过帮助扩中家庭求发展,推动共富成果可及可感,为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提供财金方案,出台《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浙江省财政厅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攻坚行动方案》(浙财党〔2022〕55号)

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控制文件(试行)的通知》(浙财函〔2023〕164号)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14号)

5.《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

6.《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试点全省扩面的通知》(浙财金〔2024〕104号)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运用大数据分析、实地走访等方式锁定扩中家庭群体,以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不含低保、低边及特困家庭)的区间群体为主要对象,以财政贴息政策撬动金融资源向扩中家庭倾斜,实现新增扩中家庭贷款利率不高于3.5%,对高出3.5%部分原则上由财政与庆元农商银行共同承担贴息和让利,且财政贴息不超过1.8%。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4年底,新增扩中家庭各项贷款余额0.5亿元,累计减少扩中家庭年贷款利息支出30万元;到2025年底,新增扩中家庭各项贷款余额1.5亿元,累计减少扩中家庭年贷款利息支出300万元,增加家庭收入400万元,降低家庭融资成本300万元。

(三)主要任务

通过财政贴息政策带动,引导金融机构分别针对经营类、就业类、农户类、托底类等各类扩中家庭,开展家庭建档、信用评价、需求分析,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支持产品,专项推出“共富”系列贷款产品,助推实现家庭扩中。

一是面向有经营意愿和能力的扩中家庭,落实贴息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等政策支持,创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配套专项产品与资金,满足其生产经营和创业需求。

二是面向以劳动就业收入为主的扩中家庭,围绕企业稳岗扩岗,配设专项财政补贴、专项贷款支持、专属减费让利政策。

三是面向农户扩中家庭,探索构建农民权益价值实现机制,推广农副产品仓单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生物活体抵押贷款等农村权属信贷产品,盘活农村闲置资产。

四是面向吸纳扩中家庭成员就业的共富工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扩大共富稳业贷的受益面。

四、适用对象

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家庭(不含低保低边特困家庭)

五、注意事项

对吸纳扩中家庭成员就业的共富工坊、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穿透后实际吸纳就业户数同等享受政策。

六、关键词解释

本方案所指“财金助力扩中家庭”是指以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不含低保、低边及特困家庭)的区间群体。

七、新旧政策差异

之前未制定相关政策,无新旧政策差异。

八、政策实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4年11月22日起施行。

九、解读机关(解读人、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庆元县财政局

联系人:吴莎莎

咨询电话:0578-601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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