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图解】关于《庆元县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58578/2024-59485      发布机构: 庆元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12-19 16: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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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zjqy.gov.cn/art/2024/12/19/art_1229428778_2539490.html

1.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根据2024年《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试点全省扩面的通知》(浙财函〔2024〕104号)文件,庆元县入选浙江省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新增试点名单。2024年11,庆元县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24〕31号),为进一步规范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程序,确保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合理、高效使用,我局研究制定《庆元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庆元县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1.《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浙江省财政厅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攻坚行动方案》(浙财党〔2022〕55号)

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控制文件(试行)的通知》(浙财函〔2023〕164号)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贴息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48号)

5.《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办法》内容主要包括贴息对象、贴息条件、对象生成、贴息标准。

(一)贴息对象。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家庭(不含低保低边特困家庭),并将家庭住宅、公积金、车辆等信息纳入筛查范围。

(二)贴息条件。通过县农商银行获得“共富”系列贷款支持,且已纳入扩中家庭名单库(以贷款合同起始时间为准)的家庭,县农商银行可在扩中家庭利息结算时对贴息金额直接给予减免。

(三)对象生成。省财政厅牵头初步建立扩中家庭名单库,并由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尽调校准;非扩中家庭名单库,但经论证可以纳入扩中家庭政策对象。县农商银行根据扩中家庭名单开展信用评价,线上数字化与线下走访,收集、修改、丰富相关家庭信息标识,建立扩中家庭信用档案,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四)贴息标准。新增扩中家庭贷款利率不高于3.5%,对高出3.5%部分由财政与农商银行按1:1承担贴息和让利,且不超过贷款使用金额的1.8%比例给予贴息补助,贴息贷款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允许同笔合同多次循环使用。贴息奖补金额按借款人实际使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计算,其中:对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共富”贷款,最晚可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对于2025年度发放的“共富”贷款,最晚可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

四、适用对象

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家庭(不含低保低边特困家庭)

五、注意事项

县农商银行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贷款发放及贷款贴息申报,落实专人对上报清单进行初核,严禁超范围恶意申报及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六、关键词解释

财金助力:通过财政、金融等方式给予支持力度

七、新旧政策差异

之前未制定类似政策,无新旧政策对比

八、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办法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九、政策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庆元县财政局

联系人:吴莎莎

咨询电话:0578-6019123

2.图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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