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图解】关于《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58287/2024-59132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12-02 11: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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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等文件的要求,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对2024630日以前县农业农村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本次清理共梳理县农业农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3件,经农业农村局第25次班子会审议通过,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庆发〔2024253号文件,决定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

二、文件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本次清理共梳理县农业农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3件,决定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全面清理、专项清理和即时清理。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需要废止的,及时废止;不需要修改或废止的,做好继续实施的衔接工作,确保依法履职。

四、适用对象

全县各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注意事项

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六、新旧政策差异

之前未制定相关政策,无新旧政策差异。

七、施行日期

本《通知》自20241220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吴丹菲

联系电话:0578-6126316

二、图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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