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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3家合作社被认定为2023年度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

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02-27 11:51:49 来源单位: 庆元县政府网 作者: 县农业农村局 王继木 编辑: 练芳芳 点击数: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林业局联合发文公布2023年度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名单,我县沁园高山茶叶专业合作社、齐圣水干果专业合作社、举水云屏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3家合作社被认定为2023年度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

据悉,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评定是根据《浙江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管理办法》《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 2023年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申报与监测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供销社、省林业局等部门联合会审,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省监管局意见,并经浙江农业信息网公示后予以认定的。

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部署要求,加强示范性农民合作社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强化指导服务,引导广大农民合作社积极申报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服务成员、带动农户能力,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引导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强化服务宗旨意识,不断满足成员发展农业生产经营需求,带动农民增收;注重规范提升,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保障成员各项权利;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广大农民合作社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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