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8287/2024-55739      发布机构: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3-29 08:16:02

文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为加快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关于高水平促进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庆委办发〔2019〕90号)和《庆元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庆财农〔2021〕14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781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具体资金计划如下,请抓紧落实组织实施。

一、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安排资金403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2024年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项目。安排资金5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2024年公益性岗位项目。安排资金220.6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安排资金105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2024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安排资金2.4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庆元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

庆元县财政局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万元)

实施单位

资金预算指标下达文号

备注

1

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

发展项目

403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

浙财农〔2023〕79号


2

2024年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项目

50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

浙财农〔2023〕79号


3

2024年公益性岗位项目

220.6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

浙财农〔2023〕79号

按省厅要求安排

4

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

105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

浙财农〔2023〕79号

按省厅要求安排

5

2024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2.4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

浙财农〔2023〕79号

按省厅要求安排

合计

781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