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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8号)和《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浙民助〔2019〕134号)的规定,各乡(镇)、街道共批准4月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024户,5345人,低保救助金441.4295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1:2024年4月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批准名单.xls
附件2:2024年4月份低保资金发放汇总表.xls
庆元县民政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