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民政局关于批准特困人员的公示(四)
索引号: 002658164/2024-56057      发布机构: 庆元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4-25 19: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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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浙民助〔2019〕134号)等相关规定,各乡(镇)、街道共批准2024年4月份特困人员227户,228人,并经第三方评估,共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39.2033万元,补发2024年1月-3月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3.3207万元,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按照协议要求支付给照料服务者(详见附件)。

附件1:2024年4月份特困人员审批名单及供养资金拨款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1-3月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护理费补发名单及汇总表.xls

庆元县民政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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