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对2023年1月1日起招用2023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将符合补贴的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4年4月7日至4月15日共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78-6059276。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就业单位 | 人员类别 | 补贴金额(元) |
叶舒雅 | 332525********1529 | 庆元县三人行竹工艺品有限公司 |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 1500 |
陈小燕 | 332525********6722 | 庆元濛洲旅行社有限公司 |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 1500 |
合计(元) | 3000 |
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