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制定依据
(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
(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89号)
(三)《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公民上学“一件事”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的通知》(浙教法〔2019〕63号)
(四)《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1.公布招生对象及名额
庆元县2024学年小学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6周岁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名额:各中小学根据学位限定招生名额。
2.明确招生条件
分类设置招生条件,主要分民办学校招生和公办学校招生,其中公办学校又分为学区招生和阳光招生两大类。
3.公开招生流程
(1)平台报名。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上登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学区生按2024学年庆元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报名,小学阳光招生按照2024学年庆元县县城小学一年级招收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报名。
(2)现场审核。符合招生条件并已在平台系统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将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现场审核。
(3)录取。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儿童按学区优先、类别优先、遵循志愿优先、电脑派位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适用对象
庆元县2024学年小学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6周岁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五、注意事项
家长在报名前需仔细核对报名条件、准备相关材料,并关注学区划分、招生计划等关键信息。同时,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确保孩子能够顺利入学。
六、关键词解释
老城区:指东门村、南门村、西门村、北门村、城北村、后碓村、街尾村、大坂洋村、姚家村、吴宅村、上叶村、大塘源村、周墩村等13个行政村区划范围。
七、新旧政策差异
2023年文件:文中所涉及户籍、房产、优抚优待等条件所需提供的佐证材料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30日。
2024年文件:文中所涉及户籍、房产、优抚优待等条件所需提供的佐证材料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4月30日。
八、政策实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4年6月6日起施行。
《庆元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庆教普〔2023〕27号)及附件同时废止。
九、解读机关(解读人、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庆元县教育局
解读人:叶定平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街222号
电话:0578--6121215
二、图解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