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左溪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左溪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左溪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3个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左溪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2.左溪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3.左溪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庆元县左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左溪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 基本情况
1.1 地理位置
左溪镇属庆元县东部,东邻本县江根镇,南接荷地镇、西与张村镇交界,北靠本省景宁县。镇人民政府驻地左溪村,下辖13个行政村(其中有5个整村搬迁至县城),32个自然村,3990户,8880人,地理坐标为东经119°22′,北纬 27°37′。海拔435米,距县城63公里。全镇共有土地面积21.42万亩。
1.2 河流水系
镇域内主要有两条河流,分别为岱根溪、左溪溪。本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降水充沛,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500mm,年降雨日在140-160天之间,年平均气温在17.2℃,气候温润,雨量充沛。
1.3 重点防护对象
1、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左溪村地质灾害点和易洪易涝区)
2、重要水利工程设施:左溪电站、大潭门电站、竹坑电站、竹坪山塘及各村工程防洪堤等。
3、其他防汛防台重点需要防护的对象:便民服务中心、医院、左溪电站一级、二级水库、竹坑水库、大潭门水库、地质灾害点、小山洪流域重点、重要供电设施、重要供水设施、重要通讯设施、重要交通枢纽等。
1.4 防御工作重点
(1)危险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堤防等水利工程巡查与应急抢险。
(3)山洪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人员避险。
(4)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重要基础设施保安。
(5)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保安。
(6)风、雨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以及监测预警信息的传播与发布。
(7)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本预案适用于左溪镇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左溪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主要职责
左溪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指挥、统筹协调辖区内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指挥长实行双指挥制,由镇党委书记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镇防指常务副指挥由常务副镇长担任,镇防指副指挥由各业务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镇机关相关职能办公室、各行政村和镇属各单位组成。
3.2左溪镇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在上级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②负责制定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修编本级防汛防台预案,监督指导村级防汛防台预案编制;
③负责组织落实各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落实有关报酬;
④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堤防、水闸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⑤按照上级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场所建设及认定,督促指导农户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偏低的住房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并加强避灾场所维护管理;
⑥组织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补充加密监测预警网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⑦组织落实群众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不漏一处、不留死角”的要求,100%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并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
⑧负责辖区内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在山区和沿河岸修路、建房等在建工程和洪涝台影响期间镇村公路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已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或镇村公路因灾中断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
⑨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⑩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3左溪镇防指办主要职责
①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政策法规和指令;
②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③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预案;
④负责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具体组织防汛防台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及有关网格责任人落实防汛防台安全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防台安全事件;
⑤负责汛期防汛防台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⑥负责本级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
⑦负责本级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
⑧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4左溪镇防指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1.监测预警组:负责本区域监测预警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掌握本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信息,督促本辖区内各雨量、水位、气象、地质灾害监测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并为镇级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风险防控组:按照镇级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3.抢险救援组: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制定抢险方案,组织抢险救援。
4.后勤服务组: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保障,汇总防汛防台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接待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慰问团、新闻记者等。
3.5左溪镇防汛防台责任人主要职责
1.指挥长:全面负责本级防汛防台工作,为本行政区域人员转移责任网格责任人,主持本级防指工作,研究落实防汛防台措施,负责召集成员会议、会商会议,签发防汛防台指令。
2.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抓好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3.副指挥长:在指挥长和常务副指挥长的领导下,按职责负责分管工作。
4.包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协助分包区域内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5.防指办主任:负责镇级防指日常工作,当好镇级防指的参谋,并督促落实上级和本级防指指令。
6.防指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7.水利员:负责镇级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监管,管理联系水利工程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按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并报告镇级防指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8.气象协理员:负责接收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传递至镇级及以下防汛防台责任人,并在辖区内向公众发布;负责气象预警接收、发布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辖区内灾害性天气、特殊气象现象的观测、记录和报告。
9.灾害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内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灾情损失评估核查、灾后恢复进展信息等工作。
10.地质灾害防范责任人:组织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防范区巡查,督促村级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开展隐患点及风险区日常监测,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时,开展临灾预报和预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接到报告时,按预案配合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应急救援等工作。
4 监测预报预警
4.1 信息监测
镇防指办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气象、水利、自规等部门发布的有关台风、雨量、水位和地质灾害等监测预警信息,负责接收本镇各网格责任人上报的监测预警信息。
应急响应期间,由监测预警组负责相关信息的接收与本镇有关信息的监测。
4.1.1气象监测预警
镇气象协理员负责接收县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并及时将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到各村监测预警员微信群,各行政村气象信息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气象预警预报,将信息传达到各村各户。
4.1.2水文监测预警
镇水利员负责接收县级水利部门发布的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和水文监测预警信息,并及时发布到各村。各村水利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文监测,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并及时转发县、镇两级发布的预警信息;掌握了解山洪灾害预报预警指标,熟悉“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
4.1.3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镇地质灾害信息员负责接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预报信息。并将信息发布给各村地质灾害群防群策员,并向村发布实时预警。
4.2预警叫应和响应联动
4.2.1预警叫应
按照“谁预警、谁叫应”的原则,镇防指要及时接收县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发布红色、橙色等预警信息,并第一时间向各行政村发布预警,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村气象信息员、应急管理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要实施“叫应”。
4.2.2预警和响应联动
镇防指应急响应原则上要与县防指预警相衔接,将预报预警纳入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科学确定应急响应等级。要根据县级监测预警信息,结合各村实际天气情况,科学研判,适时启动自主应急响应,并报县防指。
镇防指要将预警信息与采取“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行动措施相衔接,明确对应标准、流程、责任,纳入各村预案内容。
镇防指在接收到县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预警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开展会商研判,结合各行政村提出的风险管控意见,及时提出启动、调整应急响应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预案及时采取“五停”措施,并督促落实。
4.3预警信息发布
镇监测预警组要根据县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专群有别、规范有序的原则,规范预警发布内容、范围、程序等,科学做好预警信息发布。
5 应急响应启动
按照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旱灾害应急事件分为初级(Ш级)、中级(Ⅱ级)和高级(Ⅰ级)。
5.1 初级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镇防指应启动初级应急响应:
(1)县防指全域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镇防指启动初级应急响应;
(2)镇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镇面雨量1小时超过30毫米,或3小时超过55毫米,或6小时超过8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3)全镇24小时面雨量10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4)气象部门发布左溪镇暴雨黄色预警;
(5)镇防指认为其他可以启动的情形。
5.2 中级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镇防指应启动中级应急响应:
(1)县防指全域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镇防指启动中级应急响应;
(2)镇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镇面雨量1小时超过40毫米,或3小时超过75毫米,或6小时超过10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3)全镇24小时面雨量12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4)气象部门发布左溪镇暴雨橙色预警;
(5)镇域内2个水利关联雨量监测站点出现准备转移警戒值时;
(6)镇防指认为其他可以启动的情形。
5.3 高级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镇防指应启动高级应急响应:
(1)县防指全域启动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镇防指启动高级应急响应;
(2)镇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镇面雨量1小时超过60毫米,或3小时超过120毫米,或6小时超过15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3)全镇24小时面雨量20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4)气象部门发布左溪镇暴雨红色预警;
(5)镇域内2个水利雨量监测站点出现立即转移警戒值时;(6)镇防指认为其他可以启动的情形。
6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镇防指应根据乡域内各村水雨情情况,结合县级监测预警情况,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洪涝台旱灾害事件发生后,镇防指应按照预案先期处置,自主启动应急响应,指导开展村自为战应急救援,并落实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措施,同时报告县防指。
6.1 应急响应启动权限
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初级(Ш级)、中级(Ⅱ级)和高级(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或结束)及等级调整由乡防指决定。其中初级由镇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中级和高级应急响应由镇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
6.2 应急响应启动形式
(1)启动形式可以是镇防指发布文件,也可由镇防指领导根据权限在相关会议或镇干部群、村干部群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2)县防指全域启动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的,镇防指启动等级同于县防指响应等级时,则镇防指转发县防指响应文件视为乡防指启动响应。
7.1 初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初级(Ш级)事件时,实施初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进岗;镇防指办加强24小时值班。
(2)镇分管防汛、应急、水利、气象、住建、资规的分管领导和相应科室干部进岗;
(3)镇包村领导或驻村干部调度村级防御工作,视情入村进岗;
(4)第一时间在乡干部群、村干部群、村级信息员群等发布预警消息,叫应叫醒各村主要负责人;
(5)镇级防汛防台责任人按照职责开展检查、巡查与监测;
(6)通知村级防汛防台网格责任人按照职责开展巡查检查,重点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薄弱堤防、各类危房、简易工棚、在建工程等防汛防台检查、巡查工作;
(7)检查镇级避灾安置场所;
(8)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做好备勤,检查镇级物资装备。
7.2 中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中级(Ⅱ级)事件时,实施中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常务指挥长进岗,镇防指副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24小时在岗值守;
(2)全镇一半以上干部到岗;
(3)镇包村领导或驻村干部入村到岗;
(4)第一时间在镇干部群、村干部群、村级信息员群等发布预警消息,叫应叫醒各村主要负责人、村级网格员;
(5)将预警信息发送危险区受影响人员;
(6)镇纪委联合值班人员抽查各村值守和履职情况;
(7)镇级防汛防台责任人按照职责加密开展危险区域的检查、巡查与监测;
(8)村级防汛防台网格责任人按照职责实施24小时加密巡查检查。
(9)开放镇级避灾安置场所;组织做好危险区人员转移准备,视情提前转移;
(10)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进驻:
(11)镇、村广播及时播放防汛防台动态信息和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防汛防台准备,提高防范意识,尽量减少外出,远离危险区域,做好各项防风措施;
(12)镇防指办定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7.3 高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高级(Ⅰ级)事件时,实施高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包镇领导视情进岗或调度指导镇级防御工作;
(2)镇党政主要领导进岗,镇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或指挥长24小时在岗值守;
(3)全镇干部到岗到位;
(4)镇包村领导和驻村干部入村进岗;
(5)第一时间在镇干部群、村干部群、村级信息员群等发布预警消息,叫应叫醒各村主要负责人、村级网格员;
(6)将预警信息发送辖区所有人员;
(7)镇纪委联合值班人员抽查各村值守和履职情况;
(8)镇级防汛防台责任人按照职责加密开展全域的检查、巡查与监测;
(9)统筹村级所有网格人员,实施24小时错时联合巡查工作机制,并对全村全域开展扩面巡查排查;
(10)组织做好危险区人员转移,视情开展扩面转移;
(11)镇级应急救援队进驻或前置,随时准备开展救援;
(12)根据上级指令,实施“五停”;
(13)镇、村广播滚动播放防汛防台动态信息和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防汛防台准备,提高防范意识,尽量减少外出,远离危险区域,做好各项防风措施;
(14)镇防指办每3小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8 抢险救援
(1)镇里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各行政村(社区)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伍,各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伍由镇防指办统一调度使用。镇防指办各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防汛防台抗旱义务,在灾情发生时,及时调配人员和设备参加抢险救灾。
(2)镇防指、村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按照《浙江省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要求,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建立即用即补制度,规范防汛物资管理。
(3)镇防指办负责镇级防汛防台抗旱专用物资及部分日常性物资的采购、储存、管理和发放;同时,负责各村的日常性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采购、发放,各村负责村级物资的储存和日常管理。
(4)建立救援力量预置机制,应急期间视情在易受灾地区、难救援地区、空巢村等高风险区域预置救援队伍、防汛物资等应急资源。做到一旦有事能够迅速反应、依令而行。有序商调有关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援行动。
9 信息报送和发布
防汛防台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险情、灾情及防汛防台动态等信息,由镇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和人员伤亡前必须提前报告县防指办。
10 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当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发生变化时,镇防指根据事件分级标准,适时调整(提高、降低或结束)应急响应等级。
镇防指及时组织对灾害防御过程、防御结果进行复盘评估,总结防御经验。
11 预案管理
11.1管理和更新
镇防指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县防指备案,由镇政府发布实施。当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本预案实施后,镇防指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习。
11.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左溪镇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左溪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2 镇级应急指挥部
2.3 镇级应急指挥部职责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和监测
3.2 预警
3.3 预警响应
3.4 预警调整和解除
4 突发地质灾害分级
4.1 特别重大(I级)突发地质灾害
4.2 重大(Ⅱ级)突发地质灾害
4.3 较大(Ⅲ级)突发地质灾害
4.4 一般(Ⅳ级)突发地质灾害
5 应急处置
5.1 信息报告
5.2 先期处置
5.3 应急响应
5.4 响应变更和结束
5.5 应急信息发布
6 后期处置
6.1 调查评估
6.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 应急保障
7.1 队伍及装备保障
7.2 资金保障
7.3 物资保障和避难场所
7.4 通信与信息保障
8 预案管理
8.1 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8.2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我镇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丽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调联动,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强化各级政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主体责任。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镇人民政府在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夏清平任组长,成员由派出所、邮政局、供电所、林业工作站、中心敬老院、应急分队、中心小学、电站、信用社和村(居)负责人组成。
2.2 镇级应急指挥部
镇人民政府成立应急管理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总指挥,统一领导、协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3 镇级应急指挥部职责
(1)在镇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镇地质灾害应急有关工作;
(2)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做好较大及以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和监测
3.1.1 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应急预案
镇政府针对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编制应急预案,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防灾、监测责任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手中。
3.1.2 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基础信息数据库,提升地质灾害早期识别和预警能力,及时发布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五色图”。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内的干部和巡查网格员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配备监测预警设备,加强专业技能培训
3.1.3 地质灾害排查和巡查
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内的区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的定期排查和不定期的检查与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识,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3.2 预警
3.2.1 信息收集与分析
镇气象部门及时收集、整理与地质灾害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及时开展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结果报告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并通报有关单位。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
3.2.2 预警分级
镇气象部门根据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科学设定地质灾害预警指标,预测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大小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对可能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及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蓝色预警:预计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
黄色预警:预计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较高。
橙色预警:预计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高。
红色预警:预计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很高。
3.2.3 预警
镇应急管理和气象等部门建立应急会商和协调机制,联合开展本镇内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预警结果及时报告镇政府,并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社交平台、网络平台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公众、相关地区发布。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空间范围和风险等级等内容。
3.3 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相应措施。政府应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并采取相应预警措施;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响应和应急准备工作。
3.4 风险识别管控
3.4.1 风险识别
汛期,镇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会商研判,向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研判结论;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或镇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地方有关单位进行会商,识别和研判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风险。
3.4.2 风险提示
在灾害性天气来临之前,政府相关部门应分析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划定风险类型、风险等级和风险区域,形成风险识别图,列出风险清单,提出管控要求,及时抄送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3.4.3 风险管控
政府相关部门根据风险提示单,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表,并报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督促地方落实管控措施,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提供交通管控等信息,有关工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风险管控。
4 突发地质灾害分级
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4.1 特别重大突发地质灾害
因灾造成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4.2 重大突发地质灾害
因灾造成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不足30人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4.3 较大突发地质灾害
因灾造成死亡人数在3人以上、不足10人的,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4 一般突发地质灾害
因灾造成死亡人数不足3人,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5 应急处置
5.1 信息报告
5.1.1 报告流程及时限
当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时,镇政府及镇应急管理部门及时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电话报告或通过紧急信息报送渠道报送初步情况,并在事发1小时内系统上传书面材料。其中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突发地质灾害事故,镇政府及镇应急管理局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基本情况,3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发生无人员死亡的一般地质灾害,镇应急管理局应在事发后2小时内将灾害情况上报至县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部门。
5.1.2 信息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伤亡人数、经济损失、采取的措施、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内容。根据事态进展,及时做好后续处置情况的续报工作;情况有变化的,在进一步核实后,将情况续报和核报。
5.2 先期处置
突发地质灾害所在地及有关责任单位发现或接报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先期救援和抢险处置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转移,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转移。突发地质灾害所在地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发挥“110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联动指令,迅速采取排险措施,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识,组织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转移避让,开展抢险救援。
5.3 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分别启动Ⅳ级、Ⅲ级、Ⅱ级、I级应急响应。
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地质灾害风险程度视情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因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需转移总人数100人以下的,可视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因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需转移总人数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可视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因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需转移总人数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可视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因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需转移总人数2000人以上的,可视情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防汛防台有关的地质灾害防御响应措施,与防汛防台响应措施一并进行,并充分考虑地质灾害的延后性。
5.3.1 Ⅳ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突发地质灾害时,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险情和预警情况适时提出建议,由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镇级层面应急响应措施如下:
(1)加强值班,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加密开展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风险提示单,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加强地质灾害重点巡查区和隐患点的巡查与监测,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转移等应急工作;
(2)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以及镇政府会商,研判灾害发展趋势,掌握灾情和应急情况;
(3)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视频连线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进行部署调度;
(4)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灾区和预警区所在地政府组织转移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和组织专家组赶赴现场,指导当地政府组织转移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组织指导会商研判发展趋势,提出应急救援或处置对策等工作;
(6)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注和引导舆情,及时发布灾情和救援动态;
5.3.2 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突发地质灾害时,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险情和预警情况适时提出建议,由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牵头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较大地质灾害灾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灾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2)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技术和社会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有序开展救援抢险;
(3)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灾区开展监测预警、救治伤员、安置灾民,以及抢修和维护道路、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应急处置工作;
(4)镇应急管理局随时向镇委镇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5)镇里宣传部门和镇应急管理部门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引导舆论,有序开展新闻发布;
5.3.3 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突发地质灾害时,镇应急管理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牵头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按《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执行。
5.3.4 I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地质灾害时,镇应急管理指挥部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牵头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按《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执行。
5.4 响应变更和结束
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地质灾害级别条件、发展趋势和天气变化等因素,可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得到有效控制或已消除后,由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结束相应的应急响应。
5.5 应急信息发布
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抢险救援相关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地点、发生原因、严重程度、损害情况、影响范围、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等。
在发布突发地质灾害信息前应提前报告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重大决策部署、灾情、抢险救灾情况等重要信息,由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通过媒体对外统一发布。
6 后期处置
6.1 调查评估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镇政府根据相应灾害级别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查清事件的发生、过程和原因,形成事件调查报告,并报上一级政府。
6.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奖励。对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7 应急保障
7.1 队伍及装备保障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由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武部民兵和武警部队、镇各级各部门建立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等组成。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配置应急车辆、生命探测、土石方清理、个人防护等必要的装备、器材,并加强培训。借助“浙江安全码”,实现精准管控和救援,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7.2 资金保障
镇政府应将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时,财政部门应及时安排拨付相关资金。
7.3 物资保障和避灾场所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清单,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更新、登记、监管和紧急配送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化应急物资保障体系,采取实物储备、商业储备、产能储备等多种储备方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征集。建设完善应急避灾场所,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专用物资,加强抢险救灾物资保障。
7.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将有线电话、卫星电话、手机终端、移动单兵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信息网络,利用微信公众号、钉钉群等方式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切实提高全镇地质灾害应急能力。
8 预案管理
8.1预案的制定与更新
组织制定《预案》,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发布,定期进行评审,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8.2预案实施时间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3:左溪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目 录
1 总则
2 基本情况
3 危险区划分
4 组织机构体系
5 监测 通信
6 预警
7 转移安置
8 抢险救灾
9 保障措施
白柘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 基本情况
2 组织指挥体系
3 监测预警
4 预警应急处置
5人员转移与安置方案
6 抢险救灾
7保障措施
左溪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 基本情况
2 组织指挥体系
3 监测预警
4 预警应急处置
5 人员转移与安置方案
6 抢险救灾
7 保障措施
湖边洋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 基本情况
2 组织指挥体系
3 监测预警
4 预警应急处置
5 人员转移与安置方案
6 抢险救灾
7 保障措施
左溪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防御左溪镇境内小流域暴雨突发性山洪灾害,建立合理的预警机制,有效地进行人员安全转移,避免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少灾情损失,特编制本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保障村民人身安全。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1月修订);
(5)《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666-2014);
(6)《浙江省小流域防洪避洪规划报告(试行)》(2005年7月);
(7)《庆元县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分析评价报告》;
(8)《庆元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报告》;
(9)《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10)《庆元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11)《庆元县202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2)《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
(13)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确保损失最小的原则。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和全民动员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坚持统一认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灾的原则。
(4)结合左溪镇境内山区小流域地势陡峻、村落分散、沿溪而居、面广量大等特点和现状,山洪灾害防御采用村自为战、人自为战、户自为战的防御原则。
(5)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坚持实事求是,力求实用和可操作性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左溪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5 预案执行与修订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在实施过程中若预警指标、防汛组织机构人员、预警条件及方式改变或其他影响到本预案执行情况发生时,本预案应结合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情况予以调整和修订。
2 基本情况
2.1 流域概况
左溪镇地处庆元县东部山区,东经119°22′,北纬27°37′。镇驻地左溪村,海拔435米,距县城67公里,东与官塘乡、江根乡相邻,南与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托溪乡接壤,西南与岭头乡为邻,西与荷地镇相连,西北与张村乡交界,北与景宁畲族自治县秋炉乡、毛垟乡毗连。总面积146.0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万亩。全镇辖行政村13个,村民委员会13个,下设114个村民小组。全镇总人口9245人。
2.2 气象
左溪镇境内气候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全年平均气温16.5℃,最高气温7月份,平均气温28.2℃,最低气温1月份,平均气温6.1℃,年降雨量2000毫米,相对湿度86%,年平均日照1528小时,年无霜期246天。
2.3 社会经济概况
左溪外出村民逐年增多,留守的大多是老、弱、妇等人群。为此,该镇通过发展香菇、黑木耳、吊瓜、高山蔬菜等农业特色项目,使留守农民不断提高年人均收入。据了解,该镇2004年香菇种植400万段,黑木耳发展到500万段,种植吊瓜4000多亩,高山反季节蔬菜种植1500多亩;农户大部分同时种植黑木耳、香菇、吊瓜等农作物,形成多元增收格局。
2.4山洪灾害成因分析
造成山洪灾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
(1)气象因素:庆元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的主要特点是温暖湿润、降水充沛、四季分明、无霜期长。由于受季风和地形的影响,降水的时空分布不均匀,西南部和东部降雨较多,降水量年际变化亦较大,多雨年和少雨年雨量相差可达1000mm;在年内季节分配上也极不平衡,雨量多集中在4~9月,占全年总雨量的70%以上,其中5~6月的降水更为集中,常有洪涝发生,而7~9月受台风或热带气旋的影响,易带来大风暴雨等天气,从而导致局部洪涝,特别是小流域山洪灾害。
(2)地形地貌因素:庆元县境内溪流均属山溪性河流,源短流急,河流切割严重,境内丛山绵亘,岗峦起伏,峡谷众多,河流湍急,暴雨洪水一来,倾泻而下,突发性强,且来势凶猛、峰高量大,极易引发山洪灾害。
(3)人为因素:庆元县地处山区,地少人多,房屋、道路的建设往往需要大量切坡、削坡,破坏了原始地貌。为发展经济,开展大规模影响地质环境的工程建设,造成水土流失,使原来处于平衡状态的山坡变成失稳山坡,水土流失加剧,在雨季极容易变形滑移。
3 危险区划分
3.1 划分标准
根据《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技术要求》,危险区范围为最高历史洪水位和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中较高水位淹没范围以内的居民区域。将山洪调查洪痕成果与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成果比较,确定以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淹没范围为危险区范围。
危险区等级分为两级,分别为高危险区(I级)、低危险区(Ⅱ级)。危险区等级划分标准应综合考虑当地暴雨洪水特征、房屋结构类型和人口分布、现状防洪能力、历史灾害等因素。如存在河道淤积、阻水等不利影响而加重山洪灾害情况的,应提高危险区风险等级。山洪灾害危险区划分为高危险区(小于20年一遇)和低危险区(大于等于20年一遇至100年一遇水位与历史最高洪水位中的较大值),具体应根据当地地理特性和洪水计算成果研判确定。
3.2 划分结果
项目组成员在水位计算成果整理的基础上,分析了左溪镇小流域内各个村庄遭遇不同频率洪水时的淹没风险,同时结合山洪灾害普查成果,最终划定左溪镇山洪灾害危险区。
左溪镇各沿河村落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统计见表1。
表1 左溪镇山洪灾害危险区划分成果
行政村 | 自然村 | 危险区单元 | 防御对象 | |||
风险等级 | 风险类型 | 人口数(人) | 转移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联坑村 | 湖边洋 | / | 临河隐患 | / | / | / |
左溪村 | 左溪 | 高 | 临河隐患,地灾隐患,冲沟隐患 | 5 | 胡于堂 | 13575388383 |
印柘村 | 白柘 | / | 临河隐患,冲沟隐患 | 5 | 郑莲芳 | 18806880900 |
注:“风险等级”为村庄受山洪威胁最严重区域风险等级,高危险区(小于20年一遇)、低危险区(大于等于20年一遇至100年一遇水位与历史最高洪水位中的较大值)
4 组织机构体系
4.1 指挥部组成
左溪镇山洪灾害防御领导机构沿用乡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由乡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设指挥、副指挥,党委书记任指挥,党委副书记副指挥。
乡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下设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援、后勤保障4个工作小组。乡指挥部在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本级政府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具体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参见表2。
表2 左溪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组成名单
成员 | 岗位 | 职务 | 姓名 | 手机 |
指挥领导小组 | 指挥长 | 镇党委书记 | 徐海坚 | 13587181811 |
副指挥长 | 镇长 | 夏清平 | 13967071125 | |
监测预警组 | 组长 | 水利员 | 胡海滨 | 19817639950 |
人员转移组 | 组长 | 镇党委副书记 | 董田丰 | 13666570210 |
抢险救援组 | 组长 | 镇人武部长 | 胡志斌 | 13906880110 |
后勤保障组 | 组长 | 副镇长 | 蔡 兴 | 15990495815 |
4.2 工作职责
左溪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在庆元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1)镇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掌握乡镇山洪险情动态,收集各地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资料,及时编制和转发预警信息,督促各村定期进行水利工程及河道的监测巡查。
②完善并落实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负责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有关的责任落实、队伍组建、预培训演练、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
③指挥调度、发布命令、签发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并组织上报乡镇洪灾害相关信息。
④指挥并组织协调各村进行群众安全转移,落实安置灾民及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⑤紧急情况下,按“乡自为战”的要求自行按预案转移人员。
(2)指挥部工作组主要职责
①指挥:负责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检查督促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各项职责的落实。根据山洪预警的需要,发布预警通知和命令,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必要时请示县指挥部调用抢险队伍和物资支援。
②副指挥:协助指挥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监督山洪灾害各危险区、警戒区的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水雨情、灾情、险情动态,落实防御抢险命令,指挥并监督各工作组各项具体工作,并负责指导灾后各种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③监测预警组:熟悉本镇山洪灾害风险隐患点、薄弱环节;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部门发送的山洪预警信息;利用山洪灾害简易监测设施开展水雨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预警指标;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部门发送的山洪预警信息;当观测到或接到可能出现致灾水雨情信息时,按预案向危险区域群众发出预警,并报告本镇主要负责人和上级防指。
④人员转移组:按照镇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安全转移路线,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必要时可强制其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并负责转移后群众、财产的清点和保护。
⑤抢险救援组: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⑥后勤保障组:按照县、镇指挥机构的命令及预报通知,负责抢险物资、设备供应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秩序;按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人、财、物总体情况,负责做好抗洪抢险人、财、物的调度工作,确保抗灾工作迅速、有效地进行,并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3)村(社区)防汛防台工作组职责
在乡镇党委、乡镇政府和乡镇防指领导下开展本辖区山洪灾害防御与抢险救灾避险工作,做好监测预警、人员转移与安置等准备工作;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并做好安置工作;紧急情况下,按“村自为战”的要求自行按预案转移人员。
5 监测 通信
5.1 监测
乡镇山洪灾害监测系统是左溪镇山洪灾害监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辖区范围及附近自动水雨量监测站情况见表3。
左溪镇山洪灾害监测系统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表3 左溪镇危险区监测预警表
序号 | 行政村 | 自然村 | 防治对象类型 | 关联雨量站名称 | 测站代码 | 是否在同一小流域 | 是否位于村落上游 | 距离(km) |
1 | 印柘村 | 白柘自然村 | 重要村落 | 左溪一级水库 | 70506780 | 是 | 否 | 1.6 |
2 | 左溪村 | 左溪 | 重要村落 | 左溪二级水库 | 70506796 | 是 | 是 | 0.9 |
3 | 联坑 | 湖边洋 | 重要村落 | 左溪二级水库 | 70506796 | 是 | 否 | 3.1 |
5.2 通信
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的通信方式由电话、传真、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无线语音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组成。多种通信方式各自相对独立并互为补充,确保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及时通知到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和危险区群众。
6 预警
6.1预警类型
山洪灾害预警分为预报预警、监测预警、人工预警,其中预报预警、人工预警分别由县级业务部门、村(社区)发布。
预报预警是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降雨数值预报成果,按照山洪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从低至高分蓝、黄、橙、红四个等级。
监测预警是按照村落关联雨量自动监测站点实测数值,进行实时预警,分“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两个预警等级。
人工预警是依据简易水位(雨量)站人工观测信息以及巡查中发现的风险信息,通过人工方式向危险区人员到户到人预警。
6.2预警信息发布及处理
镇防汛办接收到监测信息后,应及时将信息与预警等级进行对照,并将信息立即上报镇防指,发现有监测信息接近或达到预警等级时,应及时发布监测预警,其预警对象、预警内容、预警方式可按照《庆元县202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执行。
镇防汛办负责接收、报告、处理县级业务部门及村(社区)发布的山洪预警信息,确保快速传递信息、快速及早应对,把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6.3 预警指标
左溪镇预警指标分成准备转移(警戒)和立即转移(危险)两级。
表4 左溪镇山洪灾害危险村雨量预警指标
行政村名称 | 自然村名称 | 土壤前期含水量(mm) | 时段(h) | 预警指标(mm) | 临界雨量(mm) | |
准备转移 | 立即转移 | |||||
印柘村 | 白柘自然村 | 0.75Wm | 1 | 61 | 71 | 84 |
3 | 88 | 104 | 122 | |||
6 | 112 | 132 | 155 | |||
0.9Wm | 1 | 50 | 59 | 69 | ||
3 | 72 | 85 | 100 | |||
6 | 92 | 108 | 127 | |||
左溪村 | 左溪 | 0.75Wm | 0.5 | 48 | 56 | 66 |
1 | 70 | 82 | 97 | |||
2 | 89 | 105 | 123 | |||
3 | 103 | 121 | 142 | |||
6 | 140 | 165 | 193.99 | |||
0.9Wm | 0.5 | 38 | 44 | 52 | ||
1 | 53 | 63 | 74 | |||
2 | 67 | 79 | 93 | |||
3 | 77 | 91 | 107 | |||
6 | 106 | 124 | 146.17 | |||
联坑 | 湖边洋 | 0.75Wm | 1 | 57 | 67 | 79 |
3 | 82 | 97 | 114 | |||
6 | 104 | 122 | 144 | |||
0.9Wm | 1 | 46 | 54 | 64 | ||
3 | 66 | 78 | 92 | |||
6 | 85 | 99 | 117 |
6.4预警应急处置
6.4.1预报预警应急处置
县水利局联合县气象局发布山洪灾害预报预警,包括未来24小时预报预警和未来1、3、6小时短临预警,等级从低到高为蓝、黄、橙、红。本镇接收到县级业务部门发布的山洪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开展相应等级预警应急处置。
①蓝色预警应急处置
乡镇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村级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根据山洪灾害风险清单,全面检查小流域堤防、屋顶山塘、病险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要部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关注山区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风险点落实巡查人员,加强监测;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摸排掌握需转移人员情况。
②黄色预警应急处置
乡镇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驻村干部驻点指挥;加密巡查河道堤防、水库山塘、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处置,并上报县防指及行业管理部门;乡镇组织、督促村(社区)做好危险区群众转移准备;村级防汛责任人及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责任人通过广播、铜锣鼓号、手摇警报器、上门通知、电话等方式告知危险区群众做好转移准备;查看转移路线,确保转移路线无漫水、坍塌等情况发生,确保安全;做好安置场所启用准备工作,做好避灾场所清理及物资保障;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
③橙色预警应急处置
发布橙色预警可视情直接转为准备转移预警应急处置。
④红色预警应急处置
发布红色预警可视情直接转为立即转移预警应急处置。
6.4.2监测预警应急处置
(1)准备转移(橙色)预警应急处置
1)橙色预警发布
①当收到县级业务部门发布预报预警为橙色或监测预警为准备转移等级时。
②当监测降雨量触发准备转移预警阈值时。
③当观测到简易水位站的水位或简易雨量站的雨量接近准备转移的水位或雨量时。
④镇防指认为应该启动的其他情况。
当出现以上情况之一时,镇防指应结合当地地形地貌、实际降雨等情况,科学研判,决定是否做好可能受山洪灾害威胁区域人员的转移准备。
2)橙色预警应急处置
①当达到准备转移条件并决定转移准备时,镇防指第一时间宣布准备转移命令,立即通知村(社区)、网格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做好准备转移工作,并上报县防指、县水利局;紧急情况下,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可直接转移准备。
②镇组织、督促村(社区)做好风险区群众转移准备,村级防御责任人、预警人员通过广播、铜锣鼓号、手摇警报器、上门通知、电话等方式告知风险区群众做好转移准备。
③镇、村(社区)做好避灾安置场所启用准备工作,做好避灾场所清理及物资保障。
(2)立即转移(红色)预警应急处置
1)红色预警发布
①当收到县防指、县级业务部门发布预报预警为红色或监测预警为立即转移等级时。
②当监测降雨量触发立即转移预警阈值时。
③当观测到简易水位站的水位或简易雨量站的雨量接近立即转移的水位或雨量时。
④镇防指认为应该启动的其他情况。
当出现以上情况之一时,镇防指应结合当地地形地貌、实际降雨等情况,科学研判,决定是否立即转移可能受山洪灾害威胁区域人员。
2)红色应急处置
①当达到立即转移条件并决定转移时,镇防指第一时间宣布立即转移命令,立即通知村(社区)、网格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做好立即转移工作,并上报县防指、县水利局;紧急情况下,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可以直接组织人员转移。
②人员转移以村自主转移为主,镇组织转移为辅,转移责任人必须保证最后一个离开现场。
③镇和村(社区)按照预案规定的转移路线及安置点迅速转移安置风险区人员,特殊情况下可就近高点进行转移。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经劝说后,可采取强制转移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④启用避灾场所,保障水、食物等供应,对转移人员进行妥善安置,严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
⑤实施山区道路交通管控,封闭、隔离风险区域,疏导交通,维持现场及周边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风险区。
6.4.3人工预警应急处置
乡镇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督促村级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根据人工预警内容结合山洪灾害风险清单,全面检查小流域堤防、屋顶山塘、病险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要部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5 应急处置结束
根据山洪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乡镇影响情况的变化,或接收到县防指以及县业务部门应急处置结束信息后,镇防指可视情决定结束本乡镇应急处置并上报县防指、乡镇人民政府,同时有序组织转移安置人员安全返回,部署做好灾后恢复工作。
6.6预警方式及信号
预警方式:①电话、传真、手机短信预警;
②广播预警;
③口头通知。
警报方式:①无线语音广播报警;
②手摇报警器;
③铜锣报警;
④口头通知。
准备转移警报信号设置为:预警员持续手摇警报器(或敲铜锣)1分钟、停10秒钟、再摇1分钟、……如此间断性警报,表示可能会出现险情,危险区内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立即转移信号设置为:预警员持续不断地手摇警报器(或敲铜锣)超过5分钟,表示危险区很有可能很快出现险情,危险区内人员必须全部立即转移。
6.7预警流程
7转移安置
7.1 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负责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7.2 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路线。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已滑坡等地带。要将转移路线及时告知村民,包括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7.3 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蓬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7.4 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各村山洪灾害指挥部所长带领组员按照村级预案入户通知危险区、警戒区内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至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体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至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左溪镇各沿河村落山洪灾害危险区分布与转移安置方案见附图。
8.1 抢险救灾准备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救灾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抢险救灾设备及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抢险救灾准备包括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
装备:由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组织准备。
资金:设立山洪抢险救灾专项资金,争取省、市、县财政的支持。
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准备。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所需的设备和材料,抢救伤员的药品器械及其他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食品、饮用水、帐篷、衣被和其他生存性求助所需物资等。抢险救助物资由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储备和筹集。
8.2 抢险救灾
各级防汛防台抗旱机构应协调工作,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避免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少灾情损失。
一旦险情发生,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应急抢险队伍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员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和物资。对可能造成新的危险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和防御。
发生灾情时,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至安全区。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尸体,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食品、饮用水、帐篷、衣被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对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同时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讯等设施。
9.1应急保障
应急队伍、物资、电力、交通、通信、技术等保障措施按照《庆元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9.2资金保障
山洪灾害防御资金列入乡镇财政预算,每年由乡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以确保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救灾资金支持。
9.3 汛前检查
①乡镇组织开展辖区内山洪灾害隐患自查工作。
②乡镇对督查、抽查、检查、自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
③在县水利局的指导下,乡镇建立并动态更新辖区内山洪灾害责任清单、防御对象清单和措施清单。
9.4 宣传
为了进一步做好左溪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通过发放转移避险明白卡和宣传册、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挂图)、播放宣传短片等方式,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介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以不断提高人们主动防范、依法防灾的自觉性,增强人们的自救意识和自救能力。
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在危险区醒目的地方树立明确的警示牌,标明转移对象、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做到危险区群众家喻户晓。
9.5 培训与演练
乡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组织对村信息员进行信息收集、整理方法,预警信号发布方式方法的培训,并每年至少组织(或参加)一次山洪灾害防御演练,演练可以结合防汛防台综合演练开展。村级每三年至少组织(或参加)一次山洪灾害防御演练,演练以应急避险转移为主。
培训与演练时间安排在非汛期,每年的4月15日前,或10月15日之后。
9.6 纪律
(1)各单位、各部门要服从乡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左溪镇人民政府是山洪灾害防御的责任主体,乡镇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3)山洪灾害防御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4)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5)各级指挥机构监测组、信息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庆元县左溪镇白柘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白柘村位于庆元县左溪镇,海拔805米,距离镇政府所在地16公里,全村总面积3.44平方公里,户数90户,总人口226人。
通过山洪灾害调查分析,白柘村属于受山洪威胁严重的沿河村落,需根据预警指标做好危险区人员转移工作。
2.1 组织机构
白柘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白柘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包括村级主要负责人、监测预警小组、人员转移小组、抢险救援小组。
2.2 主要职责
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乡级包村领导:督促指导各村落实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驻村干部:指导协助各村山洪预警和人员转移等工作;
村级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监测预警小组:负责本村水位尺、雨量筒的监测;村域范围内水利工程的安全巡查,负责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巡查。根据组长命令发布人员转移信号,并向镇防指报送水雨情监测信息。
人员转移小组:在预警信号发布时,负责通知危险区内居民转移到指定安置点,协助行动不便的人员,确保每一户转移到位、不回流。
白柘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成员联系方式如下表:
表2-1 白柘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名单
岗位 | 职务 | 姓名 | 手机 |
乡级包片领导 | 乡级包片领导 | 潘增辉 | 15215741203 |
驻村干部 | 驻村干部 | 吴璐雯 | 15706814835 |
村级主要负责人 | 党支部书记 | 郑莲芳 | 18806880900 |
监测预警小组 | 村委会委员 | 柳田花 | 15005882019 |
人员转移小组 | 村委会委员 | 胡喜兰 | 15057891048 |
3 监测预警
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或收到县级业务部门发布预报预警为蓝色、黄色时,村(社区)防汛防台工作组应引起重视,监测预警小组人员上岗,负责掌握责任区域内的暴雨观测、水位观测、各类水利工程工况及山洪灾害迹象。达到预警标准时,山洪灾害防御重要村落监测预警员通过预警设备发布预警信息,预警设备包括广播、喇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
表3-1 白柘村山洪灾害危险村雨量预警指标
行政村名称 | 自然村名称 | 监测站 | 土壤前期含水量(mm) | 时段(h) | 预警指标(mm) | 临界雨量(mm) | |
准备转移 | 立即转移 | ||||||
印柘村 | 白柘自然村 | 印柘 | 0.75Wm | 1 | 61 | 71 | 84 |
3 | 88 | 104 | 122 | ||||
6 | 112 | 132 | 155 | ||||
0.9Wm | 1 | 50 | 59 | 69 | |||
3 | 72 | 85 | 100 | ||||
6 | 92 | 108 | 127 |
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设置如下表。
表3-2 预警信号设置
内容 | 预警信号设置 | 状态 |
险情可能出现 | 手摇报警器、铜锣连续响(敲)三次,每次一分钟 | 准备转移 |
险情已经出现 | 手摇报警器、铜锣连续响(敲)三分钟以上 | 立即转移 |
险情已经扩大 | 持续摇动手摇报警器 | 扩大转移 |
4预警应急处置
4.1 转移指标
(1)准备转移指标
①县防指、镇防指发布准备转移指令;
②村内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高度,且水位持续上涨;
③村内水利工程(水库、山塘、堤防)发生一般险情时;
④山洪重要村落关联雨量站监测数据达到准备转移指标,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或水位仍在上涨。
(2)立即转移指标
①县防指、镇防指发布立即转移指令;
②村内河道水位达到保证(危急)水位高度,且水位持续上涨;
③村内水利工程(水库、山塘、堤防)发生重要险情时;
④山洪重要村落关联雨量站监测数据达到立即转移指标,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或水位超警戒水位仍在上涨。
转移命令下达后,重要村落转移责任人电话通知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群众,按预先设定的方案做好准备或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全地带,电话不通的由重要村落转移责任人到户通知,并负责撤退人员的清点工作。
4.2 响应结束
当出现以下条件时,可视情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1)当县气象局正式发布解除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警报信号,或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已逐渐远离我县,对我县的降雨和风力影响减小时。
(2)全县范围内的降雨趋停,并且县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没有大雨或暴雨;
(3)河道水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
5人员转移与安置方案
5.1转移原则
转移时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要求按照预定转移路线,将危险区群众不漏一人转移到避灾安置点。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5.2转移安置方案
转移指令由乡镇政府下达,转移工作由人员转移小组负责,采取村、组干部包片负责的办法,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将受山洪灾害危险区内人员有序转移至村避灾安置点。本村所有人员,在汛期来临时都应密切注意水雨情的发展和自身的安全,除关注河道的洪水外,还应关注山坡上可能发生的坡面水流、泥石流及滑坡等险情,发现险情及时主动转移到安全地区。
5.3人员转移与安置
表5-1 白柘村山洪灾害人员转移与安置方案
白柘村危险区 | 撤离对象 | 安置地点 | 转移负责人 | 负责人联系方式 | ||
姓名 | 人口数量 | 联系方式 | ||||
胡宗礼 | 1 | 13754257464 | 村委会 | 郑莲芳 | 18806880900 | |
胡宗林 | 1 | 18358854371 | 村委会 | 郑莲芳 | 18806880900 | |
胡宗响 | 1 | 15857894076 | 村委会 | 郑莲芳 | 18806880900 | |
胡宗田 | 1 | 18205762593 | 村委会 | 郑莲芳 | 18806880900 | |
胡红花 | 1 | 15990410948 | 村委会 | 郑莲芳 | 18806880900 | |
合计 | 5 |
6抢险救灾
1.准备工作
(1)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发生险情能够及时处理,本村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每年汛前,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对村级储备的防汛物资进行检查、补充,确保物资均在有效期内,并随时可投入使用,如物资匮乏应及时向镇防指申请领取。
(2)根据本村实际,建立以民兵及村干部为主体的村级应急抢险队,用于抢险救灾需要。
2.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镇防指报告的同时,抢险救援小组及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危险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2)发生险情,首先要把被困人员迅速解救到安全区,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对于发生险情的工程,组织有效、有序的抢险工作,清理淤积、疏通河道,加快洪水的消退和积水的排泄,避免造成险情的进一步扩大。
(3)对可能造成新危害的山体、建筑、水利工程安排专人监测,防止二次灾害的发生。
(4)险情过后,有组织地安排转移人员返回,进行人员的清点,并做好灾后统计、总结工作。
7保障措施
1.汛前检查
每年汛前,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山洪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监测预警小组成员负责巡查与监测。
2.宣传教育及演练
(1)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利用会议、标语、横幅、宣传卡、村务公开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山洪灾害防御意识。
(2)根据预案划定的山洪灾害危险区,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设立醒目标识牌。
(3)村防汛防台工作组成员需积极参与业务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4)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组织人员开展山洪演练,使监测预警人员和群众能够熟练掌握监测预警的方法,掌握紧急避险技能。
左溪村位于庆元县东部,总面积19925亩,其中山地总面积17747亩,耕地面积320亩。全村共有312户,621人。
通过山洪灾害调查分析,左溪村属于受山洪威胁严重的沿河村落,需根据预警指标做好危险区人员转移工作。
2.1 组织机构
左溪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左溪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包括村级主要负责人、监测预警小组、人员转移小组、抢险救援小组。
2.2 主要职责
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乡级包村领导:督促指导各村落实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驻村干部:指导协助各村山洪预警和人员转移等工作;
村级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监测预警小组:负责本村水位尺、雨量筒的监测;村域范围内水利工程的安全巡查,负责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巡查。根据组长命令发布人员转移信号,并向镇防指报送水雨情监测信息。
人员转移小组:在预警信号发布时,负责通知危险区内居民转移到指定安置点,协助行动不便的人员,确保每一户转移到位、不回流。
左溪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成员联系方式如下表:
表2-1 左溪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名单
岗位 | 职务 | 姓名 | 手机 |
乡级包片领导 | 乡级包片领导 | 刘 潇 | 13884372032 |
驻村干部 | 驻村干部 | 吴浙闽 | 15605785107 |
村级主要负责人 | 党支部书记 | 胡于堂 | 13575388383 |
监测预警小组 | 支部委员 | 胡梅花 | 13777695478 |
人员转移小组 | 支部委员 | 胡梅花 | 13777695478 |
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或收到县级业务部门发布预报预警为蓝色、黄色时,村(社区)防汛防台工作组应引起重视,监测预警小组人员上岗,负责掌握责任区域内的暴雨观测、水位观测、各类水利工程工况及山洪灾害迹象。达到预警标准时,山洪灾害防御重要村落监测预警员通过预警设备发布预警信息,预警设备包括广播、喇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
表3-1 左溪村山洪灾害危险村雨量预警指标
行政村名称 | 自然村名称 | 监测站 | 土壤前期含水量(mm) | 时段(h) | 预警指标(mm) | 临界雨量(mm) | |
准备转移 | 立即转移 | ||||||
左溪村 | 左溪 | 左溪二级水库 | 0.75Wm | 0.5 | 48 | 56 | 66 |
1 | 70 | 82 | 97 | ||||
2 | 89 | 105 | 123 | ||||
3 | 103 | 121 | 142 | ||||
6 | 140 | 165 | 193.99 | ||||
0.9Wm | 0.5 | 38 | 44 | 52 | |||
1 | 53 | 63 | 74 | ||||
2 | 67 | 79 | 93 | ||||
3 | 77 | 91 | 107 | ||||
6 | 106 | 124 | 146.17 |
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设置如下表。
表3-2 预警信号设置
内容 | 预警信号设置 | 状态 |
险情可能出现 | 手摇报警器、铜锣连续响(敲)三次,每次一分钟 | 准备转移 |
险情已经出现 | 手摇报警器、铜锣连续响(敲)三分钟以上 | 立即转移 |
险情已经扩大 | 持续摇动手摇报警器 | 扩大转移 |
4预警应急处置
4.1 转移指标
(1)准备转移指标
①县防指、镇防指发布准备转移指令;
②村内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高度,且水位持续上涨;
③村内水利工程(水库、山塘、堤防)发生一般险情时;
④山洪重要村落关联雨量站监测数据达到准备转移指标,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或水位仍在上涨。
(2)立即转移指标
①县防指、镇防指发布立即转移指令;
②村内河道水位达到保证(危急)水位高度,且水位持续上涨;
③村内水利工程(水库、山塘、堤防)发生重要险情时;
④山洪重要村落关联雨量站监测数据达到立即转移指标,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或水位超警戒水位仍在上涨。
转移命令下达后,重要村落转移责任人电话通知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群众,按预先设定的方案做好准备或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全地带,电话不通的由重要村落转移责任人到户通知,并负责撤退人员的清点工作。
4.2 响应结束
当出现以下条件时,可视情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1)当县气象局正式发布解除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警报信号,或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已逐渐远离我县,对我县的降雨和风力影响减小时。
(2)全县范围内的降雨趋停,并且县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没有大雨或暴雨;
(3)河道水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
5人员转移与安置方案
5.1转移原则
转移时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要求按照预定转移路线,将危险区群众不漏一人转移到避灾安置点。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5.2转移安置方案
转移指令由乡镇政府下达,转移工作由人员转移小组负责,采取村、组干部包片负责的办法,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将受山洪灾害危险区内人员有序转移至村避灾安置点。本村所有人员,在汛期来临时都应密切注意水雨情的发展和自身的安全,除关注河道的洪水外,还应关注山坡上可能发生的坡面水流、泥石流及滑坡等险情,发现险情及时主动转移到安全地区。
5.3人员转移与安置
表5-1 左溪村山洪灾害人员转移与安置方案
左溪村危险区 | 撤离对象 | 安置地点 | 转移负责人 | 负责人联系方式 | ||
姓名 | 人口数量 | 联系方式 | ||||
胡振燮 | 1 | 15356395686 | 避灾安置中心 | 胡于堂 | 13575388383 | |
胡振昌 | 1 | 15005883255 | 避灾安置中心 | 胡于堂 | 13575388383 | |
陈春英 | 1 | 15005883255 | 避灾安置中心 | 胡于堂 | 13575388383 | |
胡逢成 | 1 | 13777695428 | 避灾安置中心 | 胡于堂 | 13575388383 | |
范国香 | 1 | 13777695428 | 避灾安置中心 | 胡于堂 | 13575388383 | |
合计 | 5 |
6抢险救灾
1.准备工作
(1)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发生险情能够及时处理,本村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每年汛前,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对村级储备的防汛物资进行检查、补充,确保物资均在有效期内,并随时可投入使用,如物资匮乏应及时向镇防指申请领取。
(2)根据本村实际,建立以民兵及村干部为主体的村级应急抢险队,用于抢险救灾需要。
2.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镇防指报告的同时,抢险救援小组及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危险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2)发生险情,首先要把被困人员迅速解救到安全区,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对于发生险情的工程,组织有效、有序的抢险工作,清理淤积、疏通河道,加快洪水的消退和积水的排泄,避免造成险情的进一步扩大。
(3)对可能造成新危害的山体、建筑、水利工程安排专人监测,防止二次灾害的发生。
(4)险情过后,有组织地安排转移人员返回,进行人员的清点,并做好灾后统计、总结工作。
7保障措施
1.汛前检查
每年汛前,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山洪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监测预警小组成员负责巡查与监测。
2.宣传教育及演练
(1)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利用会议、标语、横幅、宣传卡、村务公开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山洪灾害防御意识。
(2)根据预案划定的山洪灾害危险区,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设立醒目标识牌。
(3)村防汛防台工作组成员需积极参与业务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4)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组织人员开展山洪演练,使监测预警人员和群众能够熟练掌握监测预警的方法,掌握紧急避险技能。
湖边洋村位于庆元县左溪镇,海拔565米,全村总面积4.15平方公里,户数32户,总人口71人。近几年来,湖边村在村两委的带动下形成了以吊瓜、毛竹产业为主导的特色产业。
通过山洪灾害调查分析,湖边洋村属于受山洪威胁严重的沿河村落,需根据预警指标做好危险区人员转移工作。
2.1 组织机构
湖边洋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湖边洋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包括村级主要负责人、监测预警小组、人员转移小组、抢险救援小组。
2.2 主要职责
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乡级包村领导:督促指导各村落实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驻村干部:指导协助各村山洪预警和人员转移等工作;
村级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监测预警小组:负责本村水位尺、雨量筒的监测;村域范围内水利工程的安全巡查,负责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巡查。根据组长命令发布人员转移信号,并向镇防指报送水雨情监测信息。
人员转移小组:在预警信号发布时,负责通知危险区内居民转移到指定安置点,协助行动不便的人员,确保每一户转移到位、不回流。
湖边洋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成员联系方式如下表:
表2-1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名单
岗位 | 职务 | 姓名 | 手机 |
乡级包片领导 | 乡级包片领导 | 叶溜涌 | 15268330397 |
驻村干部 | 驻村干部 | 陈美华 | 15906429810 |
村级主要负责人 | 党支部书记 | 陈小灵 | 13587146533 |
监测预警小组 | 网格员 | 叶长金 | 13735985100 |
人员转移小组 | 网格员 | 叶长金 | 13735985100 |
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或收到县级业务部门发布预报预警为蓝色、黄色时,村(社区)防汛防台工作组应引起重视,监测预警小组人员上岗,负责掌握责任区域内的暴雨观测、水位观测、各类水利工程工况及山洪灾害迹象。达到预警标准时,山洪灾害防御重要村落监测预警员通过预警设备发布预警信息,预警设备包括广播、喇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
表3-1 湖边洋村山洪灾害危险村雨量预警指标
行政村名称 | 自然村名称 | 监测站 | 土壤前期含水量(mm) | 时段(h) | 预警指标(mm) | 临界雨量(mm) | |
准备转移 | 立即转移 | ||||||
联坑 | 湖边洋 | 左溪二级水库 | 0.75Wm | 57 | 67 | 79 | 57 |
82 | 97 | 114 | 82 | ||||
104 | 122 | 144 | 104 | ||||
0.9Wm | 46 | 54 | 64 | 46 | |||
66 | 78 | 92 | 66 | ||||
85 | 99 | 117 | 85 |
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设置如下表。
表3-2 预警信号设置
内容 | 预警信号设置 | 状态 |
险情可能出现 | 手摇报警器、铜锣连续响(敲)三次,每次一分钟 | 准备转移 |
险情已经出现 | 手摇报警器、铜锣连续响(敲)三分钟以上 | 立即转移 |
险情已经扩大 | 持续摇动手摇报警器 | 扩大转移 |
4预警应急处置
4.1 转移指标
(1)准备转移指标
①县防指、镇防指发布准备转移指令;
②村内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高度,且水位持续上涨;
③村内水利工程(水库、山塘、堤防)发生一般险情时;
④山洪重要村落关联雨量站监测数据达到准备转移指标,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或水位仍在上涨。
(2)立即转移指标
①县防指、镇防指发布立即转移指令;
②村内河道水位达到保证(危急)水位高度,且水位持续上涨;
③村内水利工程(水库、山塘、堤防)发生重要险情时;
④山洪重要村落关联雨量站监测数据达到立即转移指标,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或水位超警戒水位仍在上涨。
转移命令下达后,重要村落转移责任人电话通知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群众,按预先设定的方案做好准备或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全地带,电话不通的由重要村落转移责任人到户通知,并负责撤退人员的清点工作。
4.2 响应结束
当出现以下条件时,可视情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1)当县气象局正式发布解除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警报信号,或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已逐渐远离我县,对我县的降雨和风力影响减小时。
(2)全县范围内的降雨趋停,并且县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没有大雨或暴雨;
(3)河道水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
5人员转移与安置方案
5.1转移原则
转移时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要求按照预定转移路线,将危险区群众不漏一人转移到避灾安置点。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5.2转移安置方案
转移指令由乡镇政府下达,转移工作由人员转移小组负责,采取村、组干部包片负责的办法,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将受山洪灾害危险区内人员有序转移至村避灾安置点。本村所有人员,在汛期来临时都应密切注意水雨情的发展和自身的安全,除关注河道的洪水外,还应关注山坡上可能发生的坡面水流、泥石流及滑坡等险情,发现险情及时主动转移到安全地区。
5.3人员转移与安置
湖边洋村危险区 | 撤离对象 | 安置地点 | 转移负责人 | 负责人联系方式 | ||
姓名 | 人口数量 | 联系方式 | ||||
/ | 0 | / | 见附图 | 陈小灵 | 13587146533 | |
合计 | / | 0 | / | / | / | / |
表5-1 湖边洋村山洪灾害人员转移与安置方案
6抢险救灾
1.准备工作
(1)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发生险情能够及时处理,本村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每年汛前,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对村级储备的防汛物资进行检查、补充,确保物资均在有效期内,并随时可投入使用,如物资匮乏应及时向镇防指申请领取。
(2)根据本村实际,建立以民兵及村干部为主体的村级应急抢险队,用于抢险救灾需要。
2.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镇防指报告的同时,抢险救援小组及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危险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2)发生险情,首先要把被困人员迅速解救到安全区,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对于发生险情的工程,组织有效、有序的抢险工作,清理淤积、疏通河道,加快洪水的消退和积水的排泄,避免造成险情的进一步扩大。
(3)对可能造成新危害的山体、建筑、水利工程安排专人监测,防止二次灾害的发生。
(4)险情过后,有组织地安排转移人员返回,进行人员的清点,并做好灾后统计、总结工作。
7保障措施
1.汛前检查
每年汛前,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山洪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监测预警小组成员负责巡查与监测。
2.宣传教育及演练
(1)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利用会议、标语、横幅、宣传卡、村务公开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山洪灾害防御意识。
(2)根据预案划定的山洪灾害危险区,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设立醒目标识牌。
(3)村防汛防台工作组成员需积极参与业务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4)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组织人员开展山洪演练,使监测预警人员和群众能够熟练掌握监测预警的方法,掌握紧急避险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