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2658260/2024-57145      发布机构: 庆元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6-24 16:01:14

文号:

沈从培等四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辖区内中考达到录取分数线同分考生同录取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背景与现状

中考作为选拔性考试,其录取工作一直遵循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然而,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实存在同分的情况。对于这些同分考生,我们一贯采取的是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对建议的考量

你们的建议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同分考生权益的关注和保护。我们理解并尊重您的立场,但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以下因素:

(一)录取工作的公平性。在录取过程中,我们不仅要考虑考生的分数,还需要考虑考生的志愿顺序、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如果仅仅以分数作为唯一标准,可能会对其他考生造成不公平的影响。

(二)教育资源的分配。每所学校的教育资源都是有限的,如果同分考生全部录取,可能会导致部分学校的教育资源过于紧张,影响教学质量。

(三)社会的接受度。这一改变可能会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接受度和舆论的影响。

三、后续措施

针对你们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如何在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更好地保护同分考生的权益。具体措施包括:

(一)完善录取规则。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中考录取规则,明确同分考生的录取原则和标准,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加强宣传教育。我们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考生和家长对录取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减少误解和疑虑。

(二)倾听社会声音。我们将积极倾听社会的声音和意见,不断完善和改进中考录取工作,不断提升社会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再次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支持和关注!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平的教育服务。

庆元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0日

( 联系人:教育科  吴文清,联系电话:13757855440 )

主送:沈从培,周文,姚廷新,叶明文。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委办,县府办,松源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