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局 长 叶永飞:主持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仅东: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务党建、组织人事、“三支队伍”建设、意识形态、信息宣传、舆情应对、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精神文明、财务管理、物资采购、资产管理、目标考核、办文办会、后勤保障、档案管理、审计、干部教育培训、统战、双拥、人大、政协、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结对帮扶、招商引资、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国家安全、“七张问题清单”、信访维稳、“三改一拆”、“无违建县”创建、法制等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整治、督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法制规划科)、综合协调科。
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舒文: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防汛防台抗旱、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抗震救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应急救援管理科、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森林消防指挥中心、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兆伟: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内控及财务监督、平安建设、营商环境、禁毒、环保、生态、美丽丽水、信用体系、五水共治等工作;负责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社会化服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等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等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监管科、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
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对各自分管领域内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其他分工未明确的工作,由局主要领导指定分管领导或专人负责落实。